樊功:“妞妞事件”中国社会的照妖镜

樊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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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妞妞事件”,从某种程度、某个角度来讲,可谓是把中国闹得沸沸扬扬;然而,伴随着强烈的社会舆论,许多人盼来的却是深圳市委那份差强人意的所谓“《时差七小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明白的人们当然知道,这是中共政府对此类问题惯用的伎俩,找个无足轻重的理由搪塞一番,问题也将就此而封口了。

然而,这样的“鸵鸟政策”,不但可能民众都不答应,而且,对于中国的社会进步(尤其是政治制度的进步)将又是一个灾难–把问题掩盖住,试图不了了之,难道,想让它们如火山之岩浆活动,积蓄到地壳不能承受之程度再猛烈爆发出来吗?

闲话休叙,鄙人认为:“妞妞事件”好比神话故事中之托塔李天王的照妖镜,细细观之,可让中国社会的各路妖魔毕露原形–我之所指,更多的是中国目前之体制。不妨,从“妞妞事件”的来龙去脉、起因后果谈起;端起照妖镜,揪出诸位鬼怪妖魔。

妞妞未念完高中就出国,可是,她那高昂的学杂费从何而来呢?诚然,这位千金小姐曾口出狂言,她母亲是做生意的,给她几百万很正常。可之前,她还是不慎说漏了嘴,她打工、获得许多奖学金–这些,支撑着她部分的生活开支。一个尚未自立的女孩,能靠打工和获得奖学金支援自己的学业?只有鬼才相信!妞妞在答《南方都市报》的记者问时,说“我后来得过很多奖学金啊!再说我住的也不是很贵,很多普通中国家庭的学生都在外面留学。我在外面生活想花多少钱很重要吗?我不是说我也有打工和奖学金吗?”(《南方都市报》04年11月5日)“很多普通中国家庭的学生都在外面留学”?第一个妖怪就要现形啦!笔者倒要问问,目前之中国,是官员之子女出国留学多,还是“普通中国家庭”的子女多?下岗工人、小市民、农民(工)等等人群的家庭,该算是普通的中国家庭了吧,他们,有多少人的子女是留学在外的?不少媒体披露,留学在外之人,多为高官子女,或者,是“官系”很强通过非法手段敛财暴富的所谓“商人”的孩子;他们住别墅,开跑车,潇洒的挥霍很是风光!有心之人,不妨作个调查,得出个资料–留学在外的人,到底是官员的子女(以及“官系”强的“商人”的子女)居多,还是普通中国家庭的孩子居多?

许许多多的有识之士仍在不断呼吁:高官子女的留学是封举报信。可为什么,偏偏没有人对这些高官子女的高额留学费用作个详细的调查呢?“妞妞事件”这个照妖镜,照出了官员子女留学是否涉嫌腐败、洗钱等诸多问题这个魔鬼,这是其一。其二,中共的官员不需要避嫌。

古语云:“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中国的古人,尚知“瓜田李下”必须避嫌之道理,可是,口口声声强调要追求“政治文明”的中共,对这个非常朴素的理念却置若罔闻?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书记李意珍(妞妞之父),不但是其女儿写书的“主谋”,更是亲自出席过女儿得奖的颁奖大会,至于拍电影等等,“关注”自然不在话下–这个李副书记,不但不阻止其所管之下属部门,发文要求学生自掏腰包看自己女儿演的电影;对深圳市民对此举的反感态度更是当作了耳边风。要是说,这位“敏感性不强”的李副书记不会避嫌,那也就罢了;可深圳市委竟然也不看不到李副书记的前车之鉴,那未免有些可笑了。
一个仍然在位的官员,仍是深圳市委一员的人,深圳市委竟然对涉及他问题的事件做出了处理意见。这个处理意见,有多少人会相信它的真实性?“妞妞事件”以及此前的“孙志刚事件”等诸事表明,中国的官员是不需要避嫌的。之所以这样,恐怕是想动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将一切不利于自己的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解释。

第三,所谓的舆论监督只是一堆泡沫。近年来,在西方媒体频频指责中国没有新闻自由,言论空间受到政府极力压制的同时,中国政府却一直在高调主导要对政府进行有力的舆论监督。“舆论监督”似乎成了中共政府标榜“执政为民”的一种表示,也是对所谓在妖魔化中国的西方媒体的反击。可是,中国的舆论监督在哪里呢?一言以蔽之,只不过想借所谓监督之名,行无监督之实罢了。在“妞妞事件”中,几乎所有深圳的媒体都“集体失语”,不但如此,他们还把外地关于此事的报道抽掉(详见《 北京青年报》04年11月6日),对正在对此事进行评论、报道的电视节目进行插播广告或借线路维修之名进行遮蔽。试问,“舆论监督”的力量在哪里?被西方社会尊称为“第四权力”的新闻舆论,在中国只不过是一堆泡沫,它已经沦落为权力的婢女–除了替达官权贵们捶腰敲背,还能指望它做什么呢?“妞妞事件”更加清晰的表明,在党管媒体的大背景下,所谓的“舆论监督”只是扯谈!

舆论只能让民众更加的气愤,而民愤对官员的权力却不能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这就是中国社会所谓的舆论监督。

第四,中国政府限制官员权力的体制,只是花架子而已。先不谈是否有真正的权力制约机制,就是中国政府(中共)出台的各种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规定,实际证明,多数都是形同虚设。中纪委不但三令五申:“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在《中囯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囯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亦有关于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的惩罚条款;可是,这些规定在面对作为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的时候,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

他只是“在认识上有误区,理解上有片面性,没有认真执行”,如此而已,至于是否应该按照规定引咎辞职,暂且停职接受调查等等,只是写在纸面上–糊弄老百姓的。

行文至此,对于照妖镜下之小鬼小妖,笔者已经没有兴趣再一一指出了。

“妞妞事件”是中国社会的照妖镜,它为人们审视中国的政治制度、官场生态和民间生态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本。一边高喊“执政为民”,一边却沦落为“权为党所用,利为官所谋”;一边强调要建设“政治文明”,一边却将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将世界上早被其他国家实践出的限权的制度弃之不用或加以借鉴;一边,民间质疑声、叫骂声连成一片,但另一边却是“笑骂由你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这是怎样变态的一个国度?!

而将这种种的弊端,归结为一点,把这各路妖魔鬼怪的头儿找出来–那就是:极权。正是因为极权,才产生了如此众多的祸害!只要极权这个大魔头不除,如“妞妞事件”这样的妖魔鬼怪,还会不断跳将出来,为害众生。希望过上自由自在、幸福快乐生活的人们,想看到这样的景象吗?(完,2003年11月)

原载《议报》第172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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