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97) 避难和雇用类绿卡之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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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9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九十七: 我是问题22的提问者。

我于今年5月底递交了I-730表﹐(NEBRASKA中心),8月份收到了NEBRASKA的一封 封信,就像您所说的,为了加快审批程序﹐已将我的CASE转到CALIFORNIA, 但 CALIFORNIA的时间表上却查不到I-730的审批速度,我的问题是:

1)我遇到了什么麻烦吗?我的审批时间是参考NABRASKA还是个案处理呢?
2)如果劳工证批下来,我是I-140必须到秘鲁去申请,还是I-485?我能同时申请I-140和I-485吗?
3)如果我的庇护家属身份批下来了﹐而我们的I-140或I-485没能批准,我们还能保持庇护身份吗?
4)如果我的上述身份没能批准﹐必须马上离开美国吗? 是所谓的零容忍吗?

解答: (1)最近有许多案子都从各个服务中心转到加州中心去处理﹐因为在那裹有一个突击小组专门做各个中心的积压的案件﹐比如德州的I-130﹐内布拉斯加的 I-730 等。所以﹐你查不到加州的I-730的处理表﹐但这不是因为你的案子有了问题。只有从你的中心转到你的当地移民局才说明案子有了问题﹐中心在不经面试的情况下解决不了你的案子的问题﹐这类案子以雇佣类的较多。

(2) 如果劳工证批下来﹐你的B-1身份失效不到6个月﹐你还可以申请I-485 (Sec.245(k))﹐否则不行。因为雇佣类的调整身份必须有一个非移民身份(Sec.245(c)(7))。由于庇护类的又申请雇佣类的是在庇护类处理过长﹐名额过少下而造成的﹐移民局恐怕也没有这方面经验﹐有可能会批准I-485。但要不批准﹐你还要再申请I-824表命令移民局将档案转到指定的领馆以备你申请移民签证。这就还不如只申请I-140﹐在I-140表上直接指定在秘鲁的某个领馆﹐这样反而更快。这是一个难做的决定。

(3) 还能。I-140 的批准不影响你任何身份。I-485的拒绝也不会影响你的庇护身份。你仍然可以选择领馆申请移民签证﹐有派生庇护受益人身份﹐你在美不算非法居住﹐但在B-1作废之后﹐在I-730批准之前可能会算﹐因为I-730 很像I-130。但要取决领馆怎样解释。

(4) 如果I-730 没有批准﹐你又没有延长B-1或 转成其他身份﹐那你就彻底黑下来了。移民局也许会也许不会自动开始对你逐境。但I-730的不批准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不是你太太真正的丈夫。问题是﹐如果你不是﹐谁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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