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2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七名伦敦银骗案集团成员今日在区域法院因串谋讹骗罪名成立而被囚两年两个月至四年不等。
该七名被告包括五男两女,年龄由二十四至三十一岁。该五名男子被判入狱四年至两年两个月不等,而两名女子则被判入狱两年及十九个月,但二人均获缓刑三年。
案情透露,于2000年9月至2002年4月期间,行骗集团在报纸刊登招聘广告,招请办公室助理于集团设立的假公司工作。十女两男分别受聘于尖沙咀及湾仔的数间假公司,他们的年龄由三十一至五十六岁。受害人其后被游说投资伦敦银,涉及金额超过四百万。
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期间,警方在尖沙咀及湾仔多处地方拘捕年龄由二十四至三十六岁的六男两女。
经深入调查后,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于本年2月十9日落案控告该八名男女串谋讹骗的罪名。他们于10月十3日首次在区域法院应讯,但其中一名三十六岁的男被告则已潜逃。
其余七名被告承认控罪,他们分别于10月十9日至十1月2日期间在区域法院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