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3日讯】2002年春天,许多业户高高兴兴地搬进自己的新居——恒运花园小区。很多人为此倾其一生的积蓄,也有很多人为此借了高额贷款。但入住不久人们却发现,开发商的许多承诺根本没有兑现,如:65%的绿化面积;建有游泳馆、网球场,冷热水、纯净水24小时入户;电梯直达停车场;日本原装日立电梯,等等。很多业主花费如此之高的费用在这个小区置业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是看中开发承诺的24小时全封闭智能化管理,毕竟人们需要有一个安全、宁静、不被打扰的家居环境。但入住后才发现,所谓小区不过是一条人车嘈杂、没有丝毫安全感的街路。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区400居民中的128户业主将开发商诉至南岗区法院,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一审胜诉后,开发商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二审法院依然支持了区法院的判决,小区居民终于赢得了来之不易的公正判决。
可以说,业户们的维权行动还只迈出一步,即,将小区大门封闭。这时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印在业主土地证上、属于业主公摊面积的小区街道被指为公用道;大多数人已拿到的、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土地证被指为非法;一天凌晨二点多四十多不明身份者将小区大门盗走,居民报案后110民警说此事为市政府所为,因而拒不出警;居民到市政府求得政府的帮助却无人受理。人们看到的是——
有关部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干预执法
法律面前人大代表钱高于法
恒运花园小区在经过市、区两审法院终审判决为全封闭智能化管理生效后,由于国脉教育机构以小区封闭影响其生意为由,利用各种关系、搬出政府有关部门干扰法律的执行,致使小区矛盾越发恶化。让人最最无法容忍的是:
法院审理期间市规划局拒不出证,判决生效后却百般干扰执行。市、区两审法院在审理小区封闭问题时,多次到市规划局调档,规划局以各种理由拒不出示规划设计图纸,当法院判决生效,牵涉到国脉通车问题时,又急忙出具证明材料。在9月26日业户上访市信访办组织的协调会上,出席协调会的市规划处张处长拿着恒运花园小区规划图,公开承认小区有规划,与业户所拿的各家土地证上的规划是一致的,但当业户代表质问小区现有道路的归属权时,张处长说:“距离河30米内属于规划范围,我是按规划说话,现在路建在何处那是其它部门的事,就是路是建在小区内(归业户所有)我们也可以让它成为政府的路”。权力之大,口气之大,让人膛目结舌。
公然否定政府颁发给业户的土地证的合法性。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明)和规划图是政府开发过程中代表政府执法确权的法律文书,三座28层以上的高楼在长达二年的开发建设中,按有关部门人员的说法“恒运花园即没有规划土地又没有审批手续”,那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干什么?而且2003年12月恒运花园被哈尔滨市政府评为“精品住宅小区”,业主手中拿的是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证,这也是假的?如果按此推论,岂不变成政府勾结开发商欺骗广大业户吗?那我们老百姓还能相信谁?
在同一小区里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无公正可言。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小区的大门属违章(已有申请批复同意建立)。按法院判决:国脉霸占业户空中花园私建的一层光棚和门前30多米长廊,及院内4层省建行招待所(没有规划),马家沟综合指挥部在属于内河30米红线内,违章盖的高出地面1米多、长达数百米的车库、仓库,都被认定不合理。可这些违章的建筑为什么有关部门不予拆扒呢?不就因为我们老百姓没钱没权吗?不就因为国脉有关系、有背景、有后台吗?有关部门又是铲车、又是出动警察三番五次推大门、偷大门、撬大门。这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吗?执法的公正性、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
为给一户个体户开道,硬将400户私有土地上的小区路说成是公用通道。我们小区由400户业户和一户国脉学校及建行招待所组成。业户中除部分按套购买的外,大多数是按每米1.57的系数交的钱。就是说,小区的土地是小区居民共有的公摊部分。 业户手中的土地使用证也表明,现在小区路是建在我们的私有土地上。沿河30米为政府规划用地,30米外为小区业户所有,经我们实地测量,小区A、B座两座大楼距河堤实际距离最远处为51米,C座距河堤最近处是34米,小区路在距居民楼10米之内(路为8米)。规划图上路的位置已被马家沟综合指挥部所建的车库、仓库(违章建筑)所侵占。
国脉拉着幼儿、外教为其个人利益四处上访,哪有一点人大代表的样子。为了达到推开小区大门的目的,身为南岗区人大代表的国脉法人王乙芯,花钱雇人上访,更为严重的是在两审法院判决后,竟然不顾儿童的心理健康、不顾国际影响将早晨接送入园的幼儿不是拉到幼儿园,而是直接挟持拉到市委门前上访,给政府施压,而且还将不明真相的花钱请来的外教拉到市委门前示威。如此严重违法的做法却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实在令人费解。难道我们政府的部分领导连法律上最基本的主体是谁都搞不清楚吗?小区的主体是400户业户,国脉只是其中一户,儿童、家长、外教不是小区的主人、也没有房产的所有权,他们有什么理由上访?
政府为掩盖其腐败行为,紧急停办土地证,业主的私有财产受到严重侵犯。10月19日,市政府秘书长高某宣布完小区路为市政府规划路后,小区居民害怕政府个别人为给国脉开路,下次再来宣布小区居民楼也是违法建筑,没有办理土地证的于10月20日都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以求法律上的支持,但在办理了五六十份土地证后,办证人员突然宣布:“接到市里指示恒运花园小区的土地证停办,已办的也要收回(又是天下奇闻一桩)”。真正的原因是土地证上的规划图明确界定了小区的路是位于小区土地范围内,归业主所有。
同一法律规定下的不同处理结果印证了执政能力的低下和执政过程中的权力腐败。1国脉同广大业户几乎是同时购买的恒运花园小区,购房合同及购房过程中接受的条款均为24小时全封闭智能化管理的小区,而且在冲突过程中,业户多次要求其出示不封闭的法律依据,国脉均没证据可言,市、区两审法院依据业户提供的法律依据依法判决小区为24小时全封闭智能化的花园小区。2依据市政府第20号令和200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101号令),以及沿河现已改造完成的各个路段的小区实际情况(如:龙电花园、人和名苑等小区),均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允许通车,同一城市、同一沿河路段、同一法律依据,却执行不同的标准,不同的管理办法,实在有失公允。3土地规划开发过程中的图纸档案是政府执行开发过程中的法律文书,同样的问题应该依据相同的规划方案。但在恒运花园小区问题上,以2004年10月份以后确定的规划来确定2001年的规划的合理性,实在缺乏起码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如果有关部门认为业主提供的规划是假的、伪造的,依据法律规定中举证倒置原则,有关部门应提供2001年恒运花园开发建设中真实的规划档案。4最根本的问题是,小区内所建的仓库、车库均为30米红线之内的违章建筑,即规划图明确标示的原规划路所在位置,小区规划中没有的省建行培训中心4层楼的违章建筑。有关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为何不把焦点放在此处,而是只关注小区的道路,想方设法让国脉通车,强行干预小区封闭。我们认为无非是怕一旦触及问题会暴露某些人的腐败真相。
另外,什么叫花园、什么叫小区,如果不封闭,三幢大楼就是三座孤楼,既不能称花园,也不能叫小区,那政府审批的“恒运花园”和为其命名的“精品住宅小区”怎么来的?我们倒要问问,这其中有没有官员与开发商合的金钱交易在里面。退一步讲,开发商在售房时存在欺诈,那也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腐败和不作为造成的,这里的后果应由政府来承担,而不能让小区的400户居民来承担。
综上所述,哈尔滨市政府个别领导和有关部门为给个体户开路,硬将市政府授予精品住宅小区内变成违章建筑,我们提出强烈抗议,并要求如下:
1、我们是看了规划局和土地局批给开发商的规划图和土地使用证才购房的,如果真有问题那是政府勾结开发商骗走了400多户居民的几亿元血汗钱,这将是震惊国内外的丑闻,政府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严格按规划图纸执行,拆除小区内一切违章建筑。依照宪法规定:“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允许侵犯”。维护小区完整。
3、国脉学校迁出小区,撤销王乙芯南岗区人大代表资格。
4、排除干扰,坚定不移执行市、区法院判决及《哈尔滨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
5、彻底调查恒运小区建设中有关部门个别领导的违法违纪行为。
恒运花园业主委员会:
主 任 高升宇 A座2401 电话:13904500368
副主任 刘新玉 B座1903 电话:13845118886
副主任 贾相菊 C座2701 电话:13704502767
委 员 扬 帆 A座 0601 电话:13604912946
委 员 王云秋 B座 1404 电话:86420733
委 员 尹艳霞 C座 2201 电话:82637006
秘书长 李 军 B座2005 电话:13845098828
业户代表 徐明刚 A座3001 电话:13804559646
业户代表 崔文华 B座0901 电话:13503681208
业户代表 康学芝 C座1102 电话:82693675
恒运花园400户业主(签名见附件)
2004年10月20日
附:关于恒运花园小区内的道路的说明
各位领导:
两审法院判决恒运花园小区为全封闭智能化管理小区的判决已过去三个多月了,南岗区法院执行庭对判决的执行迟迟进行不下去,除了某些人人为制造事端、干扰司法公正外,最容易产生和制造不能执行的问题,无非是小区现有的道路归属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向各位领导说明一下情况。
恒运花园开发之初是省纺织仓库,仓库占地面积一直到马家沟河,本没有什么市政路,直到小区开发建设,才有了一个沿河30米的红线,也就是哈市政府20号令明文规定的防洪通道(禁止车辆通行)。按土地局批准用地规划图批准(2-9-15-29-1 图号684-496),在小区外有一条新的道路,也就是防洪通道(开发商称为沿河路,见2003年6月 日公证处公正沙盘所示),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市马家沟综合指挥部与恒运开发商私下达成协议,将30米红线内本应建的“规划道路”改建为车库和仓库。致使目前小区内的道路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硬指定为是市政防洪通道,并域名为南河沟街,以此作为证据干扰小区封闭。其实南河沟街早在小区上访打官司之初,就已经被否决了,因为据当事人革新办事处宋主任说,当初是因为国脉学校的家长报名找不到地方,他为了方便这些人起了个名,叫什么都不好,因为有个河沟街,他就给起了个南河沟街,此事在南岗区政府倪书记召开的协调会和市委在小区内开的协调会上,多次提出,现已得到改正,业户现在所办土地证、户口、房证、身份证都是中山路232-288号(南河沟街是何时起的在市政府地名办有备案可查),而且即使有带有南河沟街名称的规划也应该是在2003年7月份以后,也就是某些人为制造矛盾、制造混乱、迎合国脉学校干扰小区封闭私自变更的规划(我们保留向有关部门上诉要求追究有关造假和制造事端的当事人的权利)。
按我们业户手中土地使用规划图和2004年7月刚刚办理的土地证上的恒运花园规划总平面图的标示,小区内的围墙(也就是业户的产权范围)位置在沿河至小区30米处,30米以内为防洪通道,也就是各家所说的“沿河路”、“市政路”、“南河沟街”等等,位置在现在车库下边的进车通道处(如附件1图所示)。而小区目前的道路是建在小区自己土地上的自有财产,据我们实际测量,马家沟到小区的沿河距离最远处是51米(见附件1:图示2建行招待所处),最近处35米(见附件1:图示3B座大墙处),而小区的路加上路边人行道宽为10.22米,由此证明,小区内路是小区业主所有,小区内路的位置如附件1图纸中的红线所示。
全国人大在新修改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们小区业主强烈要求法院依法执行,对违章、占道坚决清除,该是谁的还给谁,依法对小区进行封闭。同时,我们将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政府、检查机关、纪委、人大追究有关制造小区混乱、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贪官污吏的法律责任。
提供材料清单:
1、附件1:恒运花园规划总平面图
2、附件2:业主签名
恳请各位领导尽快解决,让400户居民能够安居,联系方法如下:
恒运花园业主委员会:
主任 高升宇 A座2401 电话:13904500368
副主任 刘新玉 B座1903 电话:13845118886
秘书长 李 军 B座2005 电话:13845098828
业户代表 徐明刚 A座3001 电话:82670498
业户代表 崔文华 B座0901 电话:13503681208
业户代表 康学芝 C座1102 电话:82693675
恒运花园400户业主(签名见附件2)
200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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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