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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节日礼券 可能附带条件

2004-12-11 14:4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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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大纪元华府日报记者奚望编译报导/据一项问卷﹐今年佳节期间将有三分之二的消费者将以礼券作为一项礼品送礼。马里兰州首席检查官裘瑟夫.可兰(J. Joseph Curran, Jr.)则提醒大家在购买礼券时﹐应注意礼券是否预设有效期或收取手续费。

据“Maryland Attorney General”网站报导,因为‘礼券’对送礼者或受礼者都十分简便﹐于是近年来以“礼券”作为礼品赠送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有时受礼者在用礼券购物时却发现礼券已过期﹐或因过期而扣钱而很不满意﹐例如有些礼券在过期后每个月扣减$2。或另外有些物价低于礼券﹐但商家却不同意以现金找钱﹐也很令客人很失望。

可兰说﹕“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或问题﹐购买礼券前应多问津几家。”“很多商店的礼券没有限期﹐不收取手续费或扣减面额。”

礼券的规则一般都例在礼券背后或印在包装上。消费者也可直接讯问店家或上网查询。

可兰还说消费者必需分清商家出售的礼券及银行发行的礼券。后者往往印有信用卡的标志﹐并可在任何接受信用卡的商店购物。但是银行发行的礼券往往事先收取手续费﹐户头管理费﹐查询账户费或补发遗失的礼券费等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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