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文化局监控网咖 业者不满为政策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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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电)大连市文化局近日通令辖区各网咖业者须在营业用电脑加装可供该局监控的电子眼,但令业者极度不满的是,业者竟须为文化局的这项政策买单,自行吸收每部电脑三十五元人民币的电子眼安装费。

“观察”月刊报导,大连公安局已在市内网咖电脑安装“守护神”监控软体,文化局却下令再行安装一套岂非多此一举,更令人质疑的是,费用竟是交给沈阳一家电脑软体公司。

业者说,大连文化局的这笔额外收费显然不具合法性,其目的完全是为了掩盖其收受贿赂的事实。

还有业者说,很多顾客使用电脑时,一旦个人信息全部暴露在文化局监视系统里,顾客万一发生金融或商业技术失窃情事时,由谁负责?

部分业者扬言上诉省文化厅,如果仍无合理答复,将直接上诉到国家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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