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风险加剧 外商大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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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讯】中国大陆电荒频传,由于大陆电力市场的竞争规则、定价及回报率等缺乏透明,政策一改再改,导致外资在近期大规模退出大陆电力市场,中共改革开放后进入中国的第一批外资电力独立开发商已基本退出中国发电领域。

据工商时报报导,中共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近日表示,2004年3月,美国电力公司以345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拥有并经营的河南南阳浦山电厂的70%股份出售给南阳市能源投资公司。首家以外商特许权BOT方式参与中国发电领域的外国投资商法国阿 尔斯通公司撤出了广西来宾电厂B厂项目的40%股份,目前也已经撤出中国市场。

胡兆光说,外资投入发电领域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回报。90年代,中国大陆为了解决当时的缺电问题, 鼓励地方集资办电,一些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投入发电专案时,与外方在购电量和电价等方面达成了优厚的协定,但在2002年启动的电力市场改革确定了电力竞价上网的大方向后,以往协议纷纷失效,外资发电项目的市场风险因而大大增强。

与此同时,为了解决眼下的电荒,各地纷纷上马大型发电专案,激烈的竞争格局压缩了外资进入的市场空间。

司法不独立 外商在利益难维护

另据美国之音23日报导,尽管中国经济日益跟国际接轨,但中国尚未建立起不受扰的独立司法审查系统。这让很多外国投资者感到顾虑,害怕自己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很多投资者因此在合同里明确要求,发生纠纷的时候不去法院,而是通过仲裁解决。而外国公司普遍不愿意上法院,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普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由于当地政府其实很依靠这些企业提供就业机会和缴税等,所以地方政府经常可能会不允许法院执行不利于当地企业的判决。

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研究员熊美英指出,法院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受到严重扰,包括法院之间的,法院内部的,还有行贿受贿。她表示,中国法院要真正独立,法院的人、财、物就必须摆脱地方政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控制。而法院人、财、物脱离地方政府,归根结底,就要触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才是建立司法独立的关键。

《中国即将崩溃》一书的作者章家敦强调说,司法独立跟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意识是不兼容的,因此司法改革才会裹足不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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