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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多项新措施 元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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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三十一日电)明天起,多项新措施上路!申请自然人凭证将收取新台币二百七十五元工本费,凭自然人凭证可上网查询有无被禁止出国。港澳地区居民可上网申请入台证。申请国籍证明,应以邮政汇票缴纳证书规费。

网际网路普及时代,拥有“自然人凭证”可以上网报税、申请电子户籍誊本等,为鼓励申办,年底前申办自然人凭证免费,明天起,需付二百七十五元工本费。   

明天起,有多项业务可上网申办,包括民众可以自然人凭证密码及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是否被限制出国,但因涉及个人隐私,只提供本人查询;十九岁至四十岁侨民役男可上网申请出国核准。

港澳居民可以上网申请入台证,网路申请入台证,效期为三个月,效期内可入出境两次,每次停留十四天,每件收费港币五十五元(新台币二百元)。明天起至九十四年三月底为试办期,网路申请入台证及到机场申请落地签都免费。

民众可至“我的e政府”网站(www.gov.tw)或境管局网站(www.immigration.gov.tw)查询或申办。

个人资料保护方面,明天起,不动产中介经纪业纳入“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规范;不动产中介经纪业如果发生个人资料非法外泄,得依法追究业者法律责任,受害民众可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民众到地政事务所申领的资料以及上网查询申领的电子誊本或电传资讯,如果申请人非本人或其代理人,一律不显示土地登记人的国民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

此外,民众于台湾申请国籍变更或核发、换发、补发国籍证明,都应以邮政汇票缴纳证书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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