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赋税署
【大纪元3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憬屏台北十一日电)对媒体报导有民间团体建议“购书费用抵减所得税”最快明年适用,财政部赋税署今天指出,经过审慎研究,尚不宜采行购书费用抵减所得税方案。
赋税署表示,从税制观点来看,购书费用抵减所得税的做法悖离以所得为课税标的原则,且目前全国申报户约75%申报户无须缴税或适用6%税率,因此,购书抵税措施获益对象为少数高所得者,将有违租税公平。
若从实务观点来看,赋税署指出,一旦实施购书费用抵减所得税,未来发票上必须规定详细记载购书者姓名及身份证统一编号,否则将衍生搜集他人发票抵税的弊端;更何况,发票上记载姓名和身份证统一编号会影响商业活动,增加交易成本,引发征纳双方争议。
赋税署表示,从预期效益而言,个人购书与否在于消费能力及对书籍主观喜好程度,能否抵税或能抵一些税,并非爱好购书者所顾虑,而且现在图书馆林立,想读书的人也可以善用资源,购书费用抵减所得税对提升读书风气的效果有限。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