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中国大陆禁止销售河豚鱼

2004-03-09 15: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2

【大纪元3月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九日电)中国大陆卫生部今天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严禁违法销售河豚鱼。

中新社报导,这项公告说,中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为此﹐要求各地的水产品销售商加强鱼种鉴别﹐严禁出售鲜河豚鱼。

公告表示,河豚鱼多见于中国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它的卵﹑卵巢﹑肝脏毒素含量最高。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

公告指出,今年二月二十七日,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白莲片仁心村一村民,食用河豚鱼食物中毒导致死亡。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