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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律师朱婉琪新竹科学城开讲---

中国对投资保护及人权保护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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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萧晔蔚新竹报导】亚洲研究中心法律研究员朱婉琪律师于4月21日参与了新竹科学城社区大学与大纪元时报合办的系列讲座,以“科技人的人权保护”为主题分析了两岸三地目前的人权状况以及台商投资大陆所必须面临的风险。

◎人应该享有基本人权

朱婉琪律师谈到“不论是科技人或是从事任何行业,只要身为人就应该享有基本人权”。并举出多起中国大陆迫害人权的实际案例,说明“大陆虽然经济在成长,但人权的保护却一直是很落后的”。

朱婉琪律师以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德国新教牧师留下的发人深省的短诗作为开场白。“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朱律师说:“‘唇亡齿寒’,两岸三地关系这么密切,中国大陆和香港的人民遭遇的问题不可能跟我们没有关系。何况,这么多台商投入那么庞大的资金在对岸。

◎人权落后的国家‘商业性风险’更高

朱律师从法律的观点阐述,对外直接投资通常面临‘商业性风险’与‘非商业性风险’两大问题。商业性的风险一般可透过专业评估来降低,但非商业性风险就不容易掌握。尤其在人权落后的国家这类风险就更高。

非商业性风险主要来自于:1.征收国有化、2.汇兑移转风险、3.政治风险。一般“征收国有化”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并给予合理的补偿才能执行。但是人权法治落后的国家并不遵守这个规范,它会藉由政治力透过各种‘迂回征收’的方式变相夺取投资人的资产。

◎中国人权状况恶劣

以中国为例,他们以插干股的方式加入董事介入外资企业的经营,而后瓢窃技术。一旦学会技术与管理,就开始透过地方政治势力杯葛外商,不发执照啊!不当查税啊!……等等。让企业无法正常运作。庞大投资,拱手让人,弄得血本无归,哭诉无门。在那种没有法治的国家,打官司也没用。

汇兑移转风险是银行透过限制外汇输出的方式来干预资金的流出。企业自己在银行的存款,却无法自由运用。朱律师举个例子:一家企业的台湾母公司需要一笔资金周转,但是它在大陆子公司的资金却不能汇回来,那不惨了吗?但是这些不合理的事却真的存在。

政治风险则包括了暴动、暴乱,或是政治的不安定。这就不是人为控制得了的问题了。

非商业性风险在国际上是透过政府与政府之间签署“投资保护公约”来保障对外直接投资者,目前中共与台湾之间因为政治对等的问题,并未签署任何的投资保护协定。而中共所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法律条文不明确,内容空洞,并未明确定义该有的保障。只可说是欺骗投资人的幌子。

人权对任何地区的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朱婉琪律师以香港为例,为什么2003年7月1日会有50万港人为反对廿三条立法而走上街头?因为这条立法就像台湾的刑法100条,是港府屈从于中共政治压力,以港人的自由权利为代价的。这条法律所禁制的“七宗罪”、“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其罪行要件定义含糊不清。警察调查权力的额外扩张,可以无需搜索令就进入民宅检查和检取,与中共的“抄家”无异。域外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在香港地区以外所从事之活动也可触犯七宗罪。处处侵犯香港人的新闻、言论、信仰、思想及集会结社自由,违背了现行的香港基本法。第卅九条所规定对于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限制不得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抵触之立法精神,亦与“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人权自由保护精神大相径庭。

在谈到人权是普世价值,与所有人都息息相关时,朱婉琪律师举了一些例子。譬如,她在海基会看到一份资料,有一家企业派一名员工到上海分公司去出差,结果失踪二十多天,到处找不到人。他们只好向海基会求助。后来才知道因为这个员工是炼法轮功的,身上带有法轮功书籍。就为这个理由被上海国安局拘捕,关了28天,每天17、8个小时的长期审问;金子容子是一位嫁给日本人的中国人,她回娘家看望父母,因为她把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拿给中国人看,就被非法拘捕,关进劳教所,而且没有经过司法单位的审判就被判刑两年;她一个台商朋友,在中国大陆投资了五千万,遭受迫害却申诉无门,所有投资与心血全部泡汤。

朱律师很感慨的问听众:“你能想像一个国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吗?把18名无辜的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丢进男监狱,任由那些男犯人蹂躏。”在那样一个国家人权有什么保障?真的只有“自求多福”了。

演讲结束后与听众反映热烈,一位女士问:‘在中国人权迫害这么严重,而且也没有投资保护公约的保障,为什么那么多人还要前往大陆投资?’

朱律师回应了这个问题:“因为真相被掩盖了,没有公开。为什么这么多受害者,而国人却不知情?我想,政府基于政治压力一直低调处理台商受迫害的案例是主因,中共透过台商协会间接施压是另一个原因。还有受迫害的台商碍于面子,多数人吃了闷亏也不敢讲出来。”

听众中有一位公司主管,他负责该公司大陆投资事务,发言说:“我以我们公司的实际经验来印证朱律师今天的演讲,我们在中国投资了大约5000万元,就像朱律师说的‘迂回征收’的方式,不但技术被偷学走了,投入的资金也几乎血本无归。中共确实强取豪夺境外投资人的资产,根本不重视投资人的权益。”

另一位电脑专业的先生提了一个关于智慧财产权的问题,他想知道中国对保护智慧财产权的做法如何?朱律师笑了。她说在那样一个毫无人权,没有法治的国家,怎么会有什么保障?以仿冒为例,你根本也没办法去提出告诉,就算你提出了告诉也没办法打赢官司。你要依赖法官或律师吗?讲起来都很可笑,现在中国大陆有1500个法官和律师被关起来了,你为六四学生运动说话关起来;你为被迫害的基督徒、天主教徒说话也关起来,你为西藏独立运动的人说话还是关起来,你为法轮功学员说话同样关起来。我们现在还要在国外成立一个机构去救那些被关起来的法官和律师呢!

最后朱律师做了一个结论:为了让台湾民众了解在大陆投资的实际情况,政府应该让更多的资讯透明化,并积极加入‘国际刑事法庭’,为台湾人民争取国际间的保护。不应该受到中共的施压就牺牲了台湾投资者的基本人权;而且曾在中国受过迫害的许多台商更应该把真相说出来,因为‘一个真正有道德勇气的人,才能受到保障’。

与会的听众表示,原本以为会是一场枯燥的法律条文演讲,却在朱律师生动的演说以及实际的案例中,对两岸三地的人权状况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有了更多的认识,真的是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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