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我们的退休待遇是怎样被剥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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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讯】我们这1942人都是陕西省铜川矿务局所属各矿及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的职工,在公司从事生产劳动有十到三十多年的时间,年龄在50岁到80岁之间。现在我们年老体衰,被公司剥夺了退休待遇,像包袱一样甩出来,没有一分钱的养老金,而与我们情况完全相同,甚至许多经历远不如我们的人,却享受着退休待遇。我们把情况讲出来,要求劳动服务公司认真解决,也希望社会各界给评评理。

铜川矿务局及各矿和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的前身,是于1966年成立的家属生产队。当时我们这些煤矿职工家属组织起来,在国家没有一分投资的情况下,白手起家,从拣煤矸石、洗工作服、拉煤、开荒种地干起,由小到大,从少到多,到1984年生产经营项目发展到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三十多项,有职工七八千人,总资产达到600多万元,向国家上缴利税累计达800多万元。这些数字现在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是要知道,最初我们风吹日晒拣煤矸石的时候,每人每天的收入只有三角钱,到八十年代我们每人每个劳动日创造的价值平均约4元,而收入只有1元到1.5元。我们的劳动不仅改善了我们生活,也支援了煤矿生产,改善了矿工的生活,支援了国家建设,同时也为我们晚年积累了退休资金。当年家属生产队、劳动服务公司的负责干部、会计、出纳等许多现仍在世,他们都出具书面证明:当年的家属服务队、劳动服务公司在上缴国家利税、提取公基金、公益金外,都以工资5%~7% 的比例提留了养老资金。现在职工保存的当年的《劳动合同书》中都写明:“为保证合同工达到养老条件后的生活,每日提取本人标准工资的5%(每月开支扣除),待合同工达到养老条件,按投保年限和金额发放。”

1981年,为解决日渐突出的煤矿职工子弟就业问题,各矿先后成立劳动服务公司,矿务局成立了劳动服务总公司,主管干部由矿、矿务局委派,统一管理家属服务队和知青办工作。服务公司不经与家属队协商,强行将家属服务队与知青办合并,统一经营核算,使用劳动服务公司的名称,资产设备国家没有投一分钱,几乎全部都是原家属生产队的。劳动服务公司就是利用我们家属队的资金、场地、设备、人员及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这实际是一次使用行政权力进行的资产转移,转移后我们仍然在原有的经营单位里生产劳动。因此说,劳动服务公司的家业主要是我们家属队创建的。我们自然而然、毫无疑问地就是劳动服务公司首批的职工。这本不需要外人或哪一级单位的批准认可。然而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劳动服务公司却搞了几次将我们这些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的工作,简称“转大集体”。这项工作从始至终都是暗箱操作,既不公开,更不公平公正。转大集体的条件、名额、名单从不公布,过后我们才知道三个条件是城镇户口、初中以上文化、年龄35岁以下;陆续有一部分职工转为大集体。这些转为大集体的家属工大约占劳动服务总公司家属工总数的五分之一,绝大多数是公司的干部,有权有势的干部家属,能请客送礼拉关系的人,能弄虚作假,谎报户口、文化、年龄状况的人。甚至有的一天班都没干过,有的根本就是文盲,有的根本就没有城镇户口。劳动服务公司大部分原家属队的职工虽然也交了照片,填了表,却没有转为大集体。根据当时沿袭至今的政策规定,凡是转为大集体的,就享受了退休待遇,而凡是没有转为大集体的,就不能享受退休待遇。从那个时候起,我们这两千多人因各种情况陆续离开了工作岗位,我们干了十年数十年,却一分退休金也没有,也不能享受医疗待遇。这个转正工作人为地、极不合理地把职工分为两个等级,使大部分职工的退休待遇被剥夺。我们是集体企业的主人,我们不能作主,却要由公司暗中决定谁是临时工谁是正式工;同样是创造财富创造退休待遇的人,有些有就能享受,而我们这大多数人却被剥夺了享受的权利;更不用说还有一些根本就不够条件享受退休待遇的人鸠占鹊巢;当初我们在家属队成员年纪大了,还都一次性发百二八十的退休金,归劳动服务公司、分正式工和临时工后,多数人却丧失了退休待遇,一分钱也没有。

我国宪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七条、《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都规定:集体企业的财产,属集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矿务局及所属各矿劳动服务公司的这种做法,符合宪法的规定吗?符合社会财产分配的原则吗?公平吗?公正吗?

由于人为的行政干预和侵占,使我们沦落到现在这种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悲惨境地。社会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公。在反复反映要求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从2001年3月开始,我们逐级上访到矿务局、省政府、国务院,其中集体到西安上访就有5次,派代表到北京3次。其中花钱费时,颠簸寒暑之若,一言难尽。有关的官员先是不顾事实一口咬定“当年家属队就没有提留养老基金”,“就没有发《劳动合同书》”后来就说“原始凭据无法查钱”,“没有政策依据”,或干脆说“解决不了”,“某省长说了,不能乱开口子”,“把别人咬下来,也轮不到你”。至于推到下级单位,“请酌情处理”、“请研究解决”之类的答复批示不知有多少次。

为阻止我们上访反映问题,矿保卫科和派出所经常到上访人员家里“谈话”,并把守路口、威胁司机、没收集资上访的钱款、没收上访材料,还以停止亲属上班、叫亲属下岗进行威胁。甚至挑唆一些不合理转为大集体的人员殴打上访人员,强迫上访人员拆除赖以为生的零售摊棚,关押审问上访人员,强迫上访人员写不再上访的保证。有关干部和警察给我们上访扣上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帽子,请问,我们要求平等享受我们应得的待遇,这合不合理?我们十多年了无数次反映问题,进而不得不集体上访、静坐,这是不是我们的权利?合不合法?我们的遭遇放到你们这些官员身上,你们能不能承受?社会不定定,责任在谁身上?
我们上访的要求是:纠正错误的做法,使我们享受与我们工作生产经历相同的职工一样的退休待遇。我们是这些社会财富的共同创造者,我们有权享受相应的待遇:这不是享受现在的社会财富,而是享受我们当年生产劳动创造的财富和预贸的养老金;我们没有更多更高的要求,只要求能有与同等经历而享受了退休待遇的职工一样的待遇;那些不具备享受退休待遇的人享受了这些待遇,就是对我们利益的侵占;剥夺我们应享受的待遇,就是对我们权利的侵犯。我们要求,必要时成立由家属生产队代表、劳司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当年家属队合并为劳动服务公司时的账目,调查劳动服务公司对职工转大集体的内情,调查已转为集体企业正式工的人员情况,并张榜公布,对其中的违纪违法人员严肃处理。党和政府声称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代表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希望有关单位和领导不要再在这件事上坚持错误,压制瞒骗,推委搪塞,而要认真切实地给予公平、公正的解决,使我们这些苦干了一辈子的人得以聊渡晚年。

各矿上访人员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

杨淑萍 三里洞矿 0919-2610822
王秀梅 三里洞矿 0919-2695218
朱玉芳 三里洞矿
郝玉聪 王石凹煤矿 0919-7685055 13991134934
孟桂芳 王石凹煤矿 0919-7686183
李颖芳 徐家沟煤矿 0919-7369360(邻居)
谢坤侠 鸭口煤矿 0919-7361625
曹月侠 金华山煤矿 0919-7767196
李金兰 李家塔煤矿 0919-7687278
何菊如 李家塔煤矿 0919-7687322
王素珍 史家河煤矿
何翠琴 史家河煤矿 0919-2685556
冯光翠 桃园煤矿 0919-2897291
王荣子 桃园煤矿 0919-2897205
高彩英 陈家河煤矿 0919-7683025
陈 英 王家河煤矿 0919-2887712
程素香 东坡煤矿 0919-7396156
谢爱玲 供应处 0919-2383105
宋改巧 供应处 0919-2396221
穆桂花 北关煤台 0919-4186045
陈玉英 北关煤台 0919-4181760
2004年3月4日

附: 各矿上访人员名单
有关人员书面证明
当年《劳动合同书》复印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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