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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嘉文:总统认为公投制宪可循法律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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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十八日电)台湾考试院长姚嘉文今天接受中央社专访指出,他曾提醒陈总统,美国相当重视台湾推动制宪的法律正当程序(DUE PROCESS),总统认为“这是可以解决的”,第一步先修改现行宪法,将公投制宪纳入现行制度,因修宪过程势必要取得在野同意,因此过程会有些高难度,他同意总统提出的观念。

姚嘉文三月一日曾前往美国会见前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夏馨与美国多位重要智库成员等,美国意见认为,如果台湾推动制宪跳过现行制度办理公投制宪,和现行制度无关,美国恐较难接受。他指出,总统观念认为“这是可以解决的”,第一步先修改现行宪法,将公投制宪纳入现行制度,总统观念并提及,公投不一定只有一次,可以针对国会立委席次减半、废考试院、废监察院,一次一次公投处理。

总统日前召见考试院长姚嘉文,交换制宪相关意见,姚嘉文建议总统五二○就职演说,凡不属总统职权范围,都不要去谈,包括不谈宪法内容、不谈要统一或要独立,总统可讲现状事实的话,例如台湾是一个独立国家、台湾现在使用的名称叫做中华民国、台湾不属于中国大陆、台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不宜讲违背现状事实的话和非总统职权范围的话。

近来有人提出不要制宪的观点,姚嘉文非常担心,因此特别提醒总统,制宪是总统的政见。当陈总统提出二○○六年公投制宪的观点后,他曾藉总统召见机会,与民进党新宪委员会召集人李鸿禧当面向总统建议增加二○○八年才实施新宪的条款,获得总统高度肯定,因为新宪不在第十一任总统任内施行,可有效避免外界对总统拟制宪扩权的质疑。

姚嘉文一直很清楚民进党新宪委员会九人小组的功能主要在宪政策略。他建议总统在五二○就职演说不要去谈“宪法内容”。宪法内容较有争议的其实就是国名、国土范围、政治组织三大项,其余诸如人权、妇女、原住民地位等公共领域政策,有些不一定要宪法解决,法律位阶即可解决。

萨孟武教授讲过一句话,“宪法是力量的表示,也是力量的妥协”,姚嘉文表示,现在不管哪一个国家的党派再有力量,也不可能百分之百贯彻意志,所以要有妥协,就如总统说的,“不是我们说了就算,一定要看在野意见、问问美国、了解中国意向什么的”。

姚嘉文表示,陈总统并没有说一定要怎么做,但总统的观念认为,“如果美国认为台湾公投制宪没有法律正当程序(DUE PROCESS)的话”,也可先将宪法修好,让公投制宪成为现行制度。

中国指称台湾二○○六年公投制宪、二○○八年新宪施行等时程是“台独时间表”。姚嘉文说,中国就是搞不清楚状况,台湾是独立国家,所谓台独时间表是由中国基本主张所衍生出来的说法,台湾不接受中国台独时间表说法,中国只可以说,“台湾无意与中国合并”或“台湾不接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姚嘉文说,台湾是独立国家,这是现状事实,总统没有权利随便改变台湾的现状事实,对现状事实,美国、日本等国家也有一定立场与态度,美国讲一中政策是未来,不是现在,日本更坚持台湾现在不是中国的,至于虽有开罗宣言,但根据日本在旧金山和约的内容来看,日本根本未将台湾交给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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