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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常识:储存食物保鲜

2004-06-02 05: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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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讯】
*未经烹煮的食品通常带有可诱发疾病的病原体,因此食品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

*食品一旦煮好应该立即吃掉,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四、五个小时的食品便有安全上的顾虑。如果食品煮好后难以一次全部吃完,则应在高温或低温的条件下保存。食用存放过的熟食时必须重新加热。

*不要把未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触,因为这种接触无论是直接或间接,都会使煮熟的食品重新滋生细菌。

*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擦干净。处理食品前先洗手,不要让昆虫、兔、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因动物常带有致病微生物。饮用水和准备食品时所需的水应纯洁干净。

*用冰箱储存食物期限不宜过长。冷冻室的食品一般不要超过3个月,冷藏室的食品则不要超过3天,即使保鲜性能较高的冰箱,也不宜超过7天。

*西红柿、巧克力、火腿肉及香蕉、荔枝及某些热带水果则不宜在冰箱储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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