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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常識:儲存食物保鲜

2004-06-02 05: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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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訊】
*未經烹煮的食品通常帶有可誘發疾病的病原體,因此食品必須徹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別是家禽、肉類和牛奶。

*食品一旦煮好應該立即吃掉,食用在常溫下已存放四、五個小時的食品便有安全上的顧慮。如果食品煮好後難以一次全部吃完,則應在高溫或低溫的條件下保存。食用存放過的熟食時必須重新加熱。

*不要把未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觸,因為這種接觸無論是直接或間接,都會使煮熟的食品重新滋生細菌。

*保持廚房清潔。烹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應用乾淨的布擦乾淨。處理食品前先洗手,不要讓昆蟲、兔、鼠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因動物常帶有致病微生物。飲用水和準備食品時所需的水應純潔乾淨。

*用冰箱儲存食物期限不宜過長。冷凍室的食品一般不要超過3個月,冷藏室的食品則不要超過3天,即使保鮮性能較高的冰箱,也不宜超過7天。

*西紅柿、巧克力、火腿肉及香蕉、荔枝及某些熱帶水果則不宜在冰箱儲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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