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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宣布修改商贸法 加强反垄断法例

2004-06-23 22:0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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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兰简编译报导) 澳洲联邦财长柯斯特罗(Peter Costello)宣布将修改商贸业务法(Trade Practice Act),使政府有权对违反澳洲竞争法的商业机构加重罚款,确保澳洲商贸市场上的良性竞争。小生意者将可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大机构的垄断性行为,并可参与针对此种垄断行为增加罚款的谈判。

据澳新社堪培拉报导,商贸业务法修订后,企业从非法行为中所获利润的三倍,或企业全年总营业额的百分之十,或一千万澳元,前三者之中的最高金额将成为垄断行为的新罚款额。

财长说此次的法律修订将是全面性的,包括加强抑制“恶意减价”的法例,以保护小型企业不因大企业利用实力进行恶性减价而被淘汰。

日前Boral集团在面对一“恶性减价”控告中被高等法院裁定无罪,致使多方怀疑和担心现行立法在维护竞争方面的有效性。而修改过的法例将使中小生意更加容易证明对方有“掠夺客户性的定价”行为。

新立法实施后,两间公司合并的申请程序将有所修改,澳洲消费竞争委员会制定的“清盘”将被限定时限。小型企业的另一得益为,农场和小商家们向政府支付不超过7,500澳元的费用后将可组织俱乐部或工会,以增强与供应商及客户集体谈判的能力。


财长说由于省政府和联邦政府间的现行协定,要修改商贸业务法,联邦政府首先需要与省政府进行谈判,并给他们三个月时间做出决定。然后联邦政府才能制定一个提案,这提案又要再回到省议会由他们进行投票,过程又花了五个星期。“这是该提案花了这么长时间才回来的原因之一” 他说,“但我们有信心在国会有足够票数通过此议案。”

小企业部长霍奇(Joe Hockey)说修订后的新立法将赋予法庭有效的权力,真正能对掠夺客户性的标价行为做出裁决。修改是“有意义的”,是对小生意圈子“有实际影响和效益的”,是“过去30年来在对小生意的立法方面迈出的最有影响力的一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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