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讨论中国环境法的执行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7月17日讯】(据自由亚洲电台高山报导)首先在讨论会上发表讲话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服务中心的徐可珠女士,她表示,该服务中心成立于1998年10月,并于1999年11月1日开通服务热线,它是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司法部备案的民间环境保护团体,是全国首家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中心的成员全部实行志愿服务。徐可珠女士说,他们中心曾经帮助河北省的一户农家起诉一家“家庭工厂”,并取得胜诉。

事情发生在河北省迁安市,受害者人名字叫万田林,万田林与在自家院内开办饮料厂的何某比邻而居。何某与他人合伙开办的饮料厂的大门与万田林家的后窗近在咫尺,饮料厂夜晚运输饮料和空瓶的车辆马达声经常把万田林从睡梦中惊醒。七八年来,万田林一家多次为此与何某交涉,要求降低噪音,但何某不仅置之不理还扩大了生产规模,噪音也越来越大,万田林因此慢慢患上了神经症。”

徐可珠女士说,患病后,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万田林已经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万田林于2001年8月1日中午在村边的小树林里自缢身亡。徐女士说,河北省迁安市建昌营镇农民万田林因不堪忍受噪音干扰而自杀一案,由迁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致害方赔偿受害人13495元。因噪音污染而得到赔偿的案子这在中国是第一次。

徐可珠女士:在审判过程中,我们中心的律师根据中国1996年制订的噪音法,向国家环保总局的噪音专家提出咨询,并向法庭提交有关专家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何某的饮料厂产生的噪音,超过了环境噪音标准,其行为具有违法性,构成了对原告万田林妻子、儿子及万田林侵权,因为医院资料表明噪音可导致神经症,故对造成万田林神经症的事实予以认定,法院勒令被告赔偿受害人13495元,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噪音侵害。

广州中山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法律诊所的李子萍教授说,他们开办的法律诊所也是一家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机构。她指出,据中国环保部门统计,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1997年,中国的环境纠纷一直稳定在每年十万件左右。但到2000年则超过了三十万件,然而真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不足2%。李子萍教授说,由于环境法案件错综复杂,申诉时间长,他们的诊所主要为受害区者提供法律咨询。

“我们的法律诊所成立于2003年9月,我们诊所是法律学生的社会课堂,我们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使污染受害者用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权利,进而从总体上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中国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

中山大学的法律教授李子萍说,他们法律诊所的全部工作人员均为志愿者,他们希望为社会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受害者利益,对污染者形成一种压力,让他们明白必须为污染付出代价。

(以上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佳木斯黑熊出没 追逐垂钓民众和车辆
上海医院现5000元天价挂号费 网民:太离谱了
【百年真相】现场排长揭密:你不知道的邱少云
【时政春秋】习近平突然访问朝鲜 有何目的?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