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内政部完成初拟“公办政党初选制度评估报告”,报告对引进公办初选制度多所保留,然而一旦政策确定推动,公办初选可以考虑采行开放非党员参加的“开放式初选”(open primary ) ,并限定全国性选举得票率达一定门槛的政党才有资格参加,政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一旦参加后,就必须依公办初选结果来提名候选人。
鉴于行政院长游锡 6月间宴请民进党籍立委时曾经表示将推动修法,朝公办初选方向进行,以解决政党初选贿选争议,内政部在部长苏嘉全指示下,先邀请学者专家、立院党团及相关机关代表开会,广征各界意见后,完成草拟这份报告。
报告指出,公办初选为美国独具的制度,我国政治文化与选举制度与美国迥异,是否适合引进,恐怕仍有争议。但此之前应该透过修订“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增列有关政党办理党内提名作业贿选处罚规定,才能净化选风。如果政策确定推行公办初选制度,鉴于目前立法院已经有立委沈富雄、蔡同荣两个版本草案,内政部将协调中选会与立委共同推动立法工作。
报告指出,虽然“开放式初选”,很可能出现其他政党发动投票干扰的“政党偷袭”情形,但若采“封闭式初选”(closed primary ) ,只有党员有权参加投票,就纯粹为政党内部事务,政府机关动用人力、资源为政党办理内部事务,正当性恐有不足,因此建议若实施公办初选,应采取开放式投票。
此外,鉴于目前国内已备案成立的政党多达一百零五个,如果都可以参加公办初选,将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因此建议以设定门槛的方式,例如限定得票率五%以上的政党才有参加资格,但考量政党自主性,原则上应该尊重各政党自主决定的空间。
有关初选结果的法律效力,研究报告认为,公办初选既然动用公权力介入,投票结果理应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参与公办初选的政党,应依初选结果推荐候选人,不可以再另外依据如民调、干部评鉴,提名其他候选人;至于公办初选落败的候选人,如果仍然坚持参选,虽然参与公职选举的权利应被保障,但将只能以无党籍身份或由其他未参加公办初选的政党推荐参选。
研究报告认为,如果总统选举也要纳入公办初选适用范围,由于牵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修正,基于立法经济考量,应该以订定专法规范为宜,如果总统选举不纳入公办初选制度,则只需要修订“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即可。
朝野咸认尚非实施时机
〔记者王贝林、陈钰婷╱台北报导〕对于内政部有关公办初选的研究报告,民进党及台联都认为,以台湾现在的政治环境和条件来说,仍非实施公办初选制度的适当时机,但两党都赞成在公办初选正式实施前,修改选罢法将各政党初选贿选案纳入规范。
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表示,先将政党初选纳入选罢法规范贿选,有助遏止初选的不良选风,但若要进一步确立公办初选的方式、参与门槛,乃至公办初选的拘束力,应先通过政党法,让政党都能民主化,这样公办初选才有意义。
台联副秘书长陈鸿基表示,若真的要举办,应从总统大选开始,并且强制要求有意推派候选人参选的政党,都应该举办初选,提名也必须依据公办初选的结果。但他赞成在公办初选正式实施前,修改选罢法将各政党初选贿选案件纳入规范。
郑文灿指出,政党因为没有公权力,所以对于初选的贿选查办工作,往往有心无力,现在也办理党内初选的国民党,同样遭遇这类的问题,所以先以选罢法规范初选贿选的做法,应有相当吓阻作用。
〔记者田世昊╱台北报导〕对于内政部公办初选的研究报告,国民党组发会主委廖风德表示,公办初选可以减轻政党的负担,不过国民党内部从未针对公办初选的得失进行认真的讨论;亲民党立院党团下任总召刘文雄认为,公办初选是可行的方向,但各党不仅还未形成共识,也还需要推动相关选制配套措施。
廖风德表示,公办初选在台湾是否可行,需要进一步研究,这对于减轻政党负担当然很好,但可能较为适用两党制,多党制国家可能会更增加初选的复杂性。
对于公办初选能否杜绝党内初选发生的弊端,他也认为,只要有选举,贿选就无所不在,就算公办初选不限于党员投票,还是同样有鼓励投票的各种做法,靠公办初选很难杜绝贿选,还是只有靠国民素质的提升。
刘文雄指出,公办初选在国内尚未形成共识,民进党沈富雄委员一直在立院主张,亲民党当初也表赞成,认为这是可行的方向,当然相关细节大家尚未认真讨论。
他也认为,实行公办初选还需要变更选举制度以求配套,如单一选区两票制、行政区域重新划分、不分区制度是否要更动等,这都是内政部该进一步考量研究的。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