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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贾斯汀控告摄影师一案胜诉

2004-07-28 18: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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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讯】(法新社洛杉矶二十七日电) 歌手贾斯汀的公关说,贾斯汀要求法院强制一个知名摄影师对他保持距离一案,今天宣告胜诉。

贾斯汀的公关尚项说,加州圣塔蒙尼加的一位法官,强制规定李斯特要远离这位前“超级男孩”的主唱。

二十三岁的贾斯汀,是七月七日向法院提出申请,指控李斯特跟踪他。

尚项也说,贾斯汀同时对伦敦小报“世界新闻报”提出控告,指控该报刊登贾斯汀背叛女友卡麦蓉狄亚兹,与英国模特儿露西克拉克森暗通款曲的消息为不实报导。

尚项说:“贾斯汀从未见过露西克拉克森,我们也很有信心会打赢这场官司,获得很大一笔赔偿金来做慈善工作。”(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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