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7日讯】中国的上访日益为国内外舆论和媒体关注。在北京不仅每天都有大量的上访民众,而且手段和方式日趋激烈引人注目。激烈的一方是中国官方包括各级政府,采取压制打击上访民众的方式,试图遏制和压缩上访民众及其影响。近来有一个名词“截访”在上访民众中流传,就是因为警察等拦截抓捕上访民众而出现的。另外一方面则是上访民众越来越失望,转而采取激烈强硬的方式表达不满,如不久前东北数十人在北京高楼上扬言跳楼等等。上访似乎成了中国社会矛盾的死结,因此很有必要对上访本身加以分析,从而明晰上访究竟是不是有益中国社会的措施。
中国的信访措施不是一项法律制度。虽然在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有关于国家机关听取民众申诉、控告或检举的规定,但是这是一项软性宪法内容,根本没有可以保障实施的现实基础。所以根本没有法律约束强制的信访办措施,实质上就可以说是这项宪法内容的体现了。
中国的信访措施不是一项行政制度。中国党政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全都设有信访办公室,也就是中国受屈民众的上访投诉点。但是上访办公室不是一个行政权力机构,只是一个毫无实权的社会服务办公室。信访办的功能只是听取受屈告状民众的反映,并将这些反映上交或者转送被诉的政府部门。所以信访办做得最好的时候,也不过是传送了民间存在的一些冤情。由于缺乏检查、工作指标和官僚的作祟等,中国的信访制度实际上连传送民间冤情也难以很好做到。
中国的信访措施是告御状的残余表现。在中国数千年人治的政治氛围下,投诉无门的广大民众,常常将平反昭雪的期望寄托在好皇帝和青天老爷身上,长年累月向上一级官府直至皇帝诉冤告状,以求有一天终于实现惩恶扬善。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后,以信访措施延续了告御状的法律习俗。然而有所不同的是,历史上民众都是向执掌实权者告状,现在的中国政府却将告状这种烦人的事情,推给没有实权从而不能解决问题的信访办。
长期在北京上访告状的一些人说,他们上访十多年所知道通过上访得以解决的人,只有极少数的一二个事例。中国政府的官员在媒体上公开承认,90%以上的上访者,是有遭受迫害、不公和非法损害等正当原因的。但是每年仅仅在北京上访的人就数以百万计,而能够得到解决的多年来只听说几例,可以说依靠上访解决问题的比率几乎就是零,难怪上访民众现在说“上访就是一个大骗局”。
中国特有的上访措施,绝不是一个解决人权受到侵害的好措施。中国官员侵犯迫害民众的大量事件,都是涉及官员枉法、渎职的法律问题,是非清楚本应依法解决。而上访制度却将这些问题,推给没有实际权力和操作可能的信访办处理。这种弱化将上访者置于不停的申诉乞怜的位置,所以上访措施就是政府不负责任的拖延推委、并不解决真正的不公和侵害的手段。上访制度唯一可以给予受害弱势群体的,最多只是一个向官方倾诉的机会和虚幻的期盼。但是为了这一虚幻的期盼,上访者岂止劳民伤财,大量的上访家庭已经陷入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绝境。而且上访者在常年的上访绝境中,其精神所受到的伤害更是外人难以想像的。可见上访不仅没有维护人权的意义,反而是麻痹民众维护权利意识的精神鸦片。在今天上访成了中国社会矛盾的死结的时候,必须开辟确有法律效率的制度,才会对于解决中国大量人权侵犯具有实质意义。
(转载自公民议政:www.chinesecitizen.org)(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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