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七年 户政资料里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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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定宏╱高县报导〕远洋渔船船员蔡朝明于八十六年元月,疑似在大西洋渔场落海失踪,家属于同年5月报案协寻,事隔七年,船公司通知家属办理劳保死亡给付,赫然发现户政资料出现“自行返家”,撤销协寻时间竟是当年8月1日,但船公司认为存活概率为零,胞姊也曾梦见他全身湿淋淋,蔡朝明是生是死?值此农历7月,令人一头雾水。

警方表示,未婚的蔡朝明(四十三年次 )户籍在凤山市福诚里,与胞兄同住,八十四年3月,蔡朝明成为永川二号船员,永川二号八十五年10月从南非开普敦港出海,前往大西洋渔场作业。

八十六年元月17日深夜,永川二号在南纬十六度廿四分、西经廿九度五十分的位置完成渔捞作业,当时蔡朝明仍在船上,但18日凌晨四时,值班的刘姓厨师负责叫醒所有船员起床,却发现蔡朝明失踪。

郭姓船长要求在作业区域搜寻九十六小时未果,直到当年4月卅日返回南非开普敦港,才向我国驻南非总领事馆通报,蔡朝明的胞兄获报,于5月2日向高雄县警局凤山分局五甲派出所报案,列为失踪人口协寻。

八十六年5月6日,郭姓船长完成海事报告,领事馆也约谈船员,发现蔡朝明作息正常,虽然比较内向少说话,但未与人结怨,失踪前也无异状,同事认为自杀的可能性低,但也不敢断定是否落海。

今年7月间,蔡家接获船公司通知,蔡朝明失踪满七年就能宣告死亡,可依规定申请劳保死亡给付,请家属申请户籍誊本等相关资料办理。

不料,凤山第二户政事务所的资料竟出现“自行返家”字样,更令人讶异的是,撤销协寻时间竟是八十六年8月1日,离报案日期不到三个月。

蔡朝明的胞姊说,胞弟每趟返回台湾,必与家人联系,若他仍平安无事,应该会出面才对,但七年来音讯全无。

由于警政署电脑资料曾经更新,凤山分局四组及五甲所也无书面资料,所以蔡朝明生死为何?有待警方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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