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村长李小成在大游行前夕被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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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讯】中国信访村2万余村民举行“8.7”大游行被依法“视为许可”。

“村长”之一李小成却被非法诱骗、拘押,访民、访友聚集右安门派出所前抗议。派出所警察竟说不出李的任何罪名,此距公安部令发布《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不足3天。

为抗议辽宁省等各地腐官对在北京大量本省访民长期迫害、摧残,维护数万在京被迫上访、生活极惨的访民的正当合法人权,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中国信访群体,严惩连年迫害访民的各省恶官凶手,中国信访村的一些村民委托自己信得过的“村干部之一”李小成先生,于2004年7月30日依法向北京市公安局递交了到天安门广场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上报稿)[见附件1],但是,直到2004年8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九条之规定在“申请举行日”前两日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本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李小成,导致本次申请“依法成功”。

5日中午,本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李小成立即向中国上访村的数万村民,依法发出“8.7天安门大游行申请成功”的通知[见附件2],村民将该通知自发复印,广为张贴,奔走相告。

5日下午17点左右,李小成先生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一个自称“记者”的人,约李就在上访村紧边的桥上谈谈,要采访等。随后李失踪,当日未归,访民四处打听寻找未果。6日,访民继续寻找,在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右安门派出所终于见到李小成先生。现场警察、保安拒绝几十位访民与李谈话、接近,李只能摆摆手。访民质问李犯了什么法?是什么罪?现场警察拒绝回答和无言对答。截止本稿发出,李小成先生已经被非法拘押28个小时。而且,李小成先生这次在天子脚下被非法关押,距离8月3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第75号公安部令,发布《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才不足3天!

李小成先生也是在北京上访的一名普通、凄惨的新疆访民,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3年入党,1975年提干,济南军区军医学校训练部药理药化室教研室教员,1981年转业,郑州市化学制药厂制药工艺工程师,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伊犁被“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抢劫至今。在7年赴京上访的生涯中,看透了腐败制度、官吏的无耻嘴脸,根据大量耳闻目睹的事实,写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之一、之二、之三、之四等文章,在访民中广为流传,身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见附件3]。

2004年8月6日21点发

附件1:

到天安门广场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上报稿)

鉴于以辽宁省接(截、劫)访团为代表的地方驻京工作人员,长期以来在国家各接访口,主要是在国家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室门前,层层设卡,围堵拦截上访群众,经常、多次推搡、殴打上访群众,打伤、打残、打死、非法逮捕、关押、拘禁上访群众。遇害群众数以千计。

辽宁省劫访团为代表的地方驻京人员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宪法》第33、37、38、4l条赋于上访群众的公民权利,触犯了《刑法》第234条、238条……。

鉴于上述侵害仍然在继续中。

依据《宪法》第33、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之规定,请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一、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

1、提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关注上访群众。
2、争取全国各届的同情和支持。
3、争取世界人权组织的声援和支持。
4、要求追究打人凶手的刑事责任。
5、向被打、被打伤、被打残和被打死的上访群众实施国家赔偿。

二、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

1、瞻仰毛主席遗容: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瞻仰国旗。
2、呼口号。
3、演讲。
4、唱《国际歌》、唱《国歌》、唱《社会主义好》。

三、集会、游行、示威的口号(标语、横幅同)

1、以法治国
2、惩办凶手
3、反对腐败
4、打倒贪官
5、保障人权
6、尊重人权
7、还我人权
8、社会主义好
9、上访有理
10、上访合法
11、上访无罪
12、中国共产党万岁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四、集会、游行、示威的人数:1~2万(估计)
五、集会、游行、示威的车辆数:零。
六、集会、游行、示威的音响种类和数量:便携式喊话器若干
七、集会、游行、示威的起止时间、地点及基本程序:
1、集会、游行、示威的起止时间是:2O04年8月7日早八点起,中午12点结束。
2、2004年8月7日早八点在毛主席纪念堂东侧集中。
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访群众为单位列队。
4、瞻仰毛主席遗容,肃穆。
5、出毛主席纪念堂南围墙门后,口号起。
6、队伍向西,绕毛主席纪念堂西侧向人民英雄纪念碑行进。
7、到达人民英雄纪念碑时,口号止,肃穆。分东西两路环绕人民英雄纪念碑,行注目礼。
8、队伍向国旗行进,在国旗前集中,行注目礼。
9、共同呼口号。
10、合唱《国际歌》、《国歌》、《社会主义好》。
11、解散。集会、游行、示威结束。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因以辽宁省劫访团为首的部分地方住京工作人员的侵犯上访群众的宪法权利的案发行为地是首都北京,所以不得己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维权行为地也应该在首都北京。故此,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国务院变通批准实施《示威法》第15条、第33条之规定,并责成北京市公安局批准此次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申清。谢谢!

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公安局

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七月三十日

手机:13120177315
联系地址:北京火车南站西南1公里处:中国上访村

附件2:
关于《八.七》天安门广场集会游行示威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部门:北京市公安局,没有在“申请举行日”前两日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本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李小成,因此,申请在二OO四年八月七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已被依法“视为许可”!

特此

周知

二OO四年“八.七”示威负责人:李小成
2004年8月5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或法》第九条:[申请的批准]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附件3:

《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一)

新疆农四师中级法院以罗建平为首的四个法院院长、四个法官伙同两个可以判处死刑的抢劫、盗窃、诈骗罪犯,用制造民事假案、用国家暴力胁迫、抢劫军队转业干部李小成21万余元财产的政治腐败、司法腐败大案,已经历时七年!

七年中,被害人书写了三十多万字的控告材料,向中共中央、各级党政、司法机关控告。送出、邮出的控告材料累计有1000公斤,打印、复印、邮寄费共用了五万余元,至今不仅仍杳无音信,被害人还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关押了十五天!

被害人有理由相信:“新疆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案”受到了中央、中央政法委、中央纪检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部的包庇!

事实是:中共中央以七年“不作为”包庇;最高人民法院用32个月拒不立案再审包庇,法律规定是必须再审并在6个月内审结;最高人民检察院用30个月拒不立案复查包庇,法律规定是:必须立案并在3—6个月内审结;公安部用不立案包庇,法律规定是:对新疆伊犁地区公安局撤销可以判处死刑的重大抢劫、盗窃、诈骗的司法腐败大案,应该立案审查。一个国家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堕落到“耍赖”的地步,这应该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案”和“包庇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案”,说明了中国当前司法极端腐败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极端的政治腐败!在中国,用各种各样的手法侵犯老百姓的利益的实质,都是在国家暴力胁迫基础上的抢劫行为!城镇中房屋的野蛮拆迁,随意侵占农民耕地转手倒卖,借“改制”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事件的实质是抢劫!是共产党员贪官污吏们借着“开放”实施的新一轮的野蛮的“跑马圈地”!这与新疆农四师四个法院院长伙同两个可以判处死刑的罪犯,使用制造假案抢劫的实质是一致的!中国应该把类似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的制造社会严重混乱的法官杀一批!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一群法官伙同罪犯抢劫的案件,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极端的邪恶!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不齿的司法腐败案件!这种特大的政治腐败,司法腐败受到从地方到中央所有党政司法机关的包庇,证明了中国当前的极端政治腐败!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极端的政治腐败!报刊报导的2003年上半年8371名中共党员携款外逃,3.6万名党员干部向境外转移81亿美元的财产(折合660亿人民币),平均贪污每个中国人50元。说明极端政治腐败是当前中国共产党内的普遍现象。新疆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案只是冰山的一角,是全豹之一斑,具有无可争议的代表意义!另外,浩浩荡荡的上访队伍带来的几乎都是共产党极端腐败的信息。上访的难民们除了一些抱有怀疑的信任外,更多的是理直气壮地要求共产党兑现承诺,履行党的宗旨,实现党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共产党不要再践踏人民群众仅存的一点最起码的人权和公民权,不要愚弄和践踏国家法律!

中国共产党极端政治腐败,还表现在中央主要接待人民来访机关的接待中。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往往上访人刚说出一句话,接待员就拿出一张路条说“到XX地方去”,接着就由保安出来把上访人推走。安徽一位老妇人的儿子有明显的自卫、自首情节却被枪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的19号接待员在接待窗口—上用扩音器对这位老妇人羞辱道:“你儿子被判处死刑,都己执行了,你还告什么告!回去吧!”是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把上访人当罪犯吼叫和训斥!公安部接待室则用麦克风辱骂上访人!

用推诿、欺骗来掩盖中国共产党极端的政治腐败是不可能的。这样的做法只能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事实、证据、法律面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检委,用耍赖和鸵鸟政策无法动摇上访人的决心!接着就是变本加利的侵犯人权和压制民主!

在北京永定门西街甲一号的国家信访局接待站的门口,数个月一直有来自地方各省市、自治区的公检法人员的有组织的拦截(劫)群众上坊的严重侵犯人民上访权力的事件。在第十届人代会召开期间,最多时,在中央来访接待站的门口,停着数百辆公、检、法的警车,数千名截访人员站在长长的通道里,谁敢进接待站就打谁!无耻、野蛮到了极点!

问题是:截(劫)访至今仍在继续。有理由相信:“截访”受到了中央的纵容和支持!北京国际饭店总统套房的租金是每日四千美元。而位于北京火车南站背后的“上访村”内的双层大通铺旅馆每人每日的租金是三元。处在低万余倍一极的生活窘迫的上访难民,还经常受到“人民警察”的骚扰和强制遣返!请问前总书记江泽民、现总书记胡锦涛先生,难道这就是“邓小平理论”!这就足“三个代表”!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设想一个口口声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一个“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党,一个“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的党,一个“最大政治优势足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如此对待人民!如此对待群众!如此腐败不堪!如此侵犯人权!如此无法无天!如此不知羞耻!

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贪污、受贿,抢劫、侵犯……,是政治堕落的表现。许多党员思想政治的堕落与硬把资本主义说成是社会主义、把反马列主义说成是马列主义、把比西方资本主义还野蛮的资本主义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欺骗来说,无疑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极端腐败的状况,根子是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土的体制决定的。对于国家和法律来说,中国共产党的权力是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绝对的特权”!“绝对权力”必然滋生腐败!“绝对的特权”

中国共产党既然倡导“依法治国”的文明、先进的治国理念,就是承认了“国家,法律至上”的基本原则!这是一个中国政治的历史性进步!也是中国共产党铲除特权滋生的腐败的根本!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怎样,何时从目前的凌驾于法律、国家之上的“太上皇”的位置上退下来,真正成为“宪法”管辖下的“社会团体、组织”中的一员。以“国家监督”、‘法律监督”和“人民、监督”遏制和杜绝腐败!否则就有“叶公好龙”之嫌。中国共产党当前的极端的政治腐败,没有资格继续成为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资格独霸国家政权!单纯依靠中国共产党的自我约束机制根除腐败的构想是不理智的。也是不可能的!

温家宝总理关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是非常的精辟、非常动人的话语!同时,人民更希望看到温总理有真正“爱民”的大手笔,大行动。比如:制定《人民来访接待法》,规范中央的接待工作程序;组建《国家援助律师团》,帮助拿不起律师费的穷人打官司;建立《中央人民来访接待大厅》,提高接待效率;成立《国家招待所》,接济那些被冤枉、被抢劫、被侵犯的绝望的上访人,使他们不致睡卧在北京的大街小巷旁,使他们不致被冻死,饿死在桥洞里!只有这样,才能震慑和根治腐败!保障人权!到那时,国家幸甚,法律幸甚,共产党幸甚,上访的难民们幸甚,爱民总理也幸甚!

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

李小成,男,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3年入党,1975年提干,济南军区军医学校训练部药理药化室教研室教员,1981年转业,郑州市化学制药厂制药工艺工程师,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伊犁被“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抢劫至今。

《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二)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内的贪官污吏究竟贪污、侵占了多少国家资产?利用国家暴力胁迫、抢劫和变相抢劫了多少人民的财产?这也许是一个永远的未知数!但是,根据新华通讯社主办的“参考消息”2004年5月14日所报导的材料推算:2003年一年中,共产党员贪官污吏侵吞的国家和人民资产不少于2000亿人民币。改革开放按15年计算,共侵吞人民的财产不低于30000亿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贪污10万元既可判处死刑,可以判处3000万贪官死刑。如果一个贪官贪污的数量按100万元人民币计,应该枪毙300万贪官!

显然,上述的推算结果与数千万上访案例反映出的共产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的事实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一推算结果同时意味着:中共中央既使有反腐倡廉的决心,胡锦涛总书记的“对腐败分子要有一个处理一个,决不手软”讲话尽管如此强硬,但是,要在短期内解决数百万贪官污吏,基本上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这应该就是中央各接访单位把上访的难民们当做足球踢来踢去的真实原因!把一切都怪到肖扬的头上,无疑又是一个天大的冤枉!

问题是:中央应该把困难的和问题告诉人民!告诉群众!对上访群众采取打、骂、绑架、压制是一种党中央和政府中央的装腔作势!是一种党中央和政府中央的声厉内荏!是一种党中央和政府中央的荒谬绝伦!要掩盖30000亿元的浩浩荡荡的大抢劫,是不可能的!

解决上访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中央首先端正态度!对不能及时制止30000亿的大浩劫承担责任和错误!在此基础上,正确对待上访和—上访群众,首先解决几个紧迫的问题:1、解决露宿在街头的上访群众的食宿。2、责令各省市自治区的公检法机关立即停止劫访犯罪活动,特别是辽宁省的劫访团。3、责令各接访单位的接访人员对上访人员以“先生”、“女士”称呼,而不是像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那样对上访人像罪犯一样吼叫。4、责令各接访单位向—上访人供应足够的开水,而不是像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那样每天只象征性地向上访人提供一点儿开水。5、依法批准上访群众到天安门广场示威游行。6、立即释放因参加示威游行被关押的上访群众。7、立即向在各中央接访单位被打致伤、致残的上访人实施国家赔偿。

越来越多的上访难民意识到:自己与共产党贪官污吏的斗争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不把贪官污吏送上刑场和送进牢房,被侵犯、被抢劫的财产刁;会自行物归其主!不斗争就只有永远受欺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拿起法律武器,向剥夺自己公民权、人权的腐败抗争!因为不争只有死路一条!争,还有一线生机!

30000亿财产的诈骗、盗窃和抢劫案是一场真真切切的浩劫!如此浩劫,严重损害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人民心目中的光辉形象!严重损害厂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感情!是一个极端严重的政治问题!

出现这样大规模的浩劫,说明了相当数量的党员干部的政治堕落,说明马列主义的意识形态在相当数量的党员干部中出现了崩溃!

对这种严重的政治局面,中共中央应该检讨所推行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中共中央应该对此承担责任!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和对此报告的决议中,闭口不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不是意味着公开的背弃、背离和背叛?中央的这种背弃、背离和背叛和相当数量的党员干部的政治堕落有没有关系?中央这种错误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与3万亿人民币的大浩劫有没有直接联系?

人总是要讲一点精神的。一个国家也要讲一点儿精神。“弱肉强食,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社会制度不是中国人民的理想社会制度!

人民既需要丰富的物质享受,也需要高尚的精神追求!人比其它动物的高尚和区别就在精神!进弃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必然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处在了一个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尴尬境地。

压制民主,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不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应有的作为!维护每一个普通党员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依法治国是万民拥戴的正确的政治路线!问题是要言必行、行必果,取信于民!不能把“宪法”和法律当作政治花瓶,不能把“宪法”和法律当作政治欺骗的工具!

2004年3月的一天,几个上访人到北京市公安局的某部门申请就“人权”写入宪法举行游行庆祝活动。顷刻来了一群戴口罩、戴墨镜的人,对几个上访人大打出手!一边打还一边说:“叫你们高兴!”

持续几个月目前仍在进行的截(劫)访犯罪活动,是最野蛮的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行为!人权问题是公民权问题!是法律柱石问题!是人心问题!是政权问题!是关系国家和党的命运的轰顶大问题!中央应该请几个大学教授,好好补上“人权”这一课!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要补这一课!

中共中央解决上访群众问题应该树立一个基本的方针,那就是党的“三大作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除了宗旨以外,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三大作风”是中国共产党深得民心的根本,是光辉形象的根本!中共中央应该牢牢把握住毛泽东等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指引的这一永恒的真理和道路!不要偏离!不要抛弃!不要背叛马列主义、法律和人民!背叛是没有出路的!

为了主张所有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捍卫上防群众的人权和公民权!为了协助配合党和政府向腐败开战!上访群众希望在2004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诞辰八十三周年纪念之日,到伟大祖国首都的天安门广场去瞻仰毛主席遗容,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参加升国旗仪式。我们还要高歌一曲《社会主义好》!不过,当党中央听到上访的群众唱到“…共产党是我们的好领导,说的到,做的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立功劳…”时,应该有羞愧之感!羞愧之余,应该就30000亿浩劫向全国人民道歉!

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

李小成:男,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5年提干,济南军区军医学校药理药化教研室医用化学、药物学,分析化学、拉了文教员,1981年转业,郑州化学制药厂制药工艺工程师,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被一群共产党员法官变相抢劫后破产。

住址: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边防连巷子1号。邮编:830521
电话:0999—8792439手机:13120177315

《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三

上访的难民们的冤假错案为什么长期得不到解决?谁在指挥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务院接待办.人人接待办等接防口把上访难民踢来踢去?谁用蔑视、践踏宪法和法律包庇应该依法受到严惩的贪官污吏们逃避法律制裁?是谁在操纵对中国人民来说少得可怜的一点儿人权和上访权实施大规模的姿意剥夺和侵犯?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

在人民、宪法、法律与贪官污吏之间,中央政治局选择了贪官污吏!这种勿庸置疑的根本性错误抉择,是中国共产党的悲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悲哀!是中国人民的悲哀!正是因为中共中央的错误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导致了国家的腐败不堪!使这个原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和伟大的国家变得如此的支离破碎!

湖南娄底的—位小姑娘,当地公安局一个刑警大队长开车压断了其侄女儿的腿,伤未好就被公安人员强行拖出医院;然后把她家的两口肥猪抢去作医疗费,全家受到公安人员的殴打。当这个小姑娘上访中央后,在公安部的配合下,将其用手铐铐在61次特快列车上押回娄底市,然后以“无理上访”为由拘留十五天!

湖南永州的—位女士,因出庭作证当地公安机关殴打他人致残,其妹妹在法庭宣判涉案公安人员的当天晚上失踪至今八年,同时有人向该女士家中送去一颗五四手枪子弹和安装定时炸弹进行威胁。该女士多次上访,至今问题得不到解决。

李小成指控的新疆农四师四个法院院长伙同两个可以判处死刑的罪犯,用制造假案变相抢劫李小成的案件,证据是伊宁市公安局出具的铁证,却被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拖着不办!

中共中央的做法,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的诸多条款,违反了《宪法》,违反了《刑法》!中央念念不忘对人民的普法教育,自己却变成了普法教育的死角!这岂不是天下第一大讽刺和笑话!中央应当摒弃封建专制主义,从根本上、从法律上、从制度上遏制腐败!

胡锦涛总书记,从上边的案例上,您觉得中国人民有没有人权?有多少人权?您不觉得被戴上头套、手铐押回去的上访人可怜吗?你不认为他们冤枉吗?如果许许多多的百姓们说,当今的中国共产党不如昔日的国民党反动派!您能接受吗?您不认为中央应该彻底检讨目前反法律、反人民的立场吗?

上访的难民们对中央目前的对待上访的政策坚决反对却寄予厚望!这充分表现在他们对《社会主义好》这首中国人民最喜爱的歌曲的第二段歌词的改编上,这是:“共产党好,共产党好,共产党是我们的好领导,说的到,做不到,全心全意为自己捞钞票,我们相信胡锦涛,要把贪官污吏全打倒!全打倒!”

“三个代表”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人民需要的是实事求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要代表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发家致富的先进的生产力,而不是靠抢掠致富的新生的官僚资产阶级:要代表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方向,不要代表封建专制的没落的政治僵尸;要代表法律、国家和人民,不要代表贪官污吏这群诈骗犯、盗窃犯和抢劫犯!

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杜绝和震慑腐败,我们的国家需要建立一个类似于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国家监督机构。该机构的级别应与政府同级平行,叫做“国家人权廉政公署”,最高级别应与国务院同级,归人大直接领导。该机构的权限应为:有权对所有政党、国家机关、组织、团体、实施法律监督!有权在必要时随时调动警察和武警!有权对国务院付总理以下级别的公务员决定逮捕!有权监督党和国家的最高级领导人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今年七月一日,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三周年纪念日。在这伟大的日子,我建议人权被践踏、被侮辱的上访难民们到伟大首都的天安门广场去旅游!自行地、自愿地旅游!没有组织、没有口号、没有旗帜的徒手自助旅游!。不要违反与《宪法》抵触的北京市政府关于不许在天安门广场游行示威的规定!到天安门广场去拜谒毛主席的遗容,去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去向国旗致敬!当然,上访的难民们有权向毛主席泣诉冤屈!有权告诉英雄和先烈们,他们的血不会白流!眼前的黑暗,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漩涡,会很快地消失的!上访人有权向国旗讨要本属于他们的人权!

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请通知国家的军队、国家的武警、国家的警察,请他们保障上访难民们到天安门广场旅游的权力!保障他们的这一打了折扣的宪法权力不再受侵犯!保障他们的人身权、健康权、生命权不受侵犯!保障他们不致于像猪狗一样被扔进警车里!

拜托了!总书记、主席大人!

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李小成,男,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3年入党,1975年提干,济南军区军医学校训练部药理药化室教研室教员,1981年转业,郑州市化学制药厂制药工艺工程师,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伊犁被“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抢劫至今。

住址: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边防连巷子1号。邮编:830521
电话:0999—8792439手机:13120177315

《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四)

2004年7月9日上午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03号接待员通知说:“你的申诉被驳回了!’’李小成很平静地回答说:“这是一个没有羞耻的国家!”

一个盗窃38万余元并能有数项重罪的案件,判决结果是被害人向罪犯支付28万余元。这就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法官抢劫集团案”的基本案情。这个用制造假案实施抢劫的案件,涉及六个法院院长,六个检察院检察长,一个公安局长在内的四十多个法官,警官、检察官渎职犯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中级法院“(1997)农四经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是一个足以打破基尼斯世界司法腐败记录的全球最卑鄙、最无耻、最不要脸的抢劫式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和这样一个判决书捆在了一起!

从农四师两级法院一、二审抢劫式判决书上便可以得知:1、这是一桩特大盗窃诈骗案,农四师两级法院把此案当作民事案件审判。2、农四师两级法院把涉及—卜七万余元盗窃款的伪证未经法庭庭审就偷偷塞进案卷并作为判决的依据使用。另外,农四师两级法院根本程序违法的事实,受到伊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付桂芳盗窃诈骗案”侦察卷的支持,那里面有得到印证的罪犯口供和盗窃犯罪的不可辩驳的证据链条。

从2004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付院长讲话到7月9日驳回李小成的申诉仅仅只有七天。由此,不禁使人置疑最高人民法院“8月底前全面消理涉诉—上访案件”的诚意和方法!对李小成申诉的驳回,难道这就是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涉诉上访案件的诚意?那么,曹建明付院长的“申诉有理的、严格依法尽快解决”的话,究竟是人话还是鬼话?最高人民法院究竟是想与证据和法律保持一致,还是要和地方上的贪官污吏们保持三个“一致”!“与公安机关妥善处理”是刁;是意味着“镇压”?曹建明7月2日讲话是不是“镇压动员令”?

曹建明付院长气壮如牛地讲“对上访老户和有重大影响的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那么,就拿“李小成民事申诉案”开刀,在中央电视—台组织—场听证会。李小成拿不出证据,就杀李小成的头!否则,就杀涉案法官和法院院长的头!让全国人民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看看当今中国司法界究竟是一付什么嘴脸!

解决上访问题的基础是实事求是。上访反映的问题,是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的真实、鲜明的写照。矛盾的焦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切的中国社会的极端的政治腐败!我们的许多法官、警官、检察官和政府官员在“钱”字的面前,可以出卖自己的灵魂,可以不知有羞耻二字!我们国家相当——部分权力掌握在流氓、地痞、无赖手里!上访要解决的矛盾焦点是中国共产党空前的政治腐败问题,对于这一主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8月底前全面清理”是缺乏理智的又一次吹牛和又—次欺骗!可曾知否,中国已经不是一个机械地轻信谎言的时代了。

中国极端的政治腐败反映到司法界,就是极端的司法腐败!对于这一点,中共中央是深信不疑的。中央纪检委办理贪官污吏的案件还必须“异地审判”就是—个鲜明的证据!这充分说明当前地方司法腐败猖獗到了足以与中央集权分庭抗礼的地步!中央尚且如此,叫百姓到哪里去“异地审判”!

清理上访案件必须和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要认真做到一旦案件查下去,不管涉及到谁,必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最高法院要“步调一致,口径—致,处理结果一致”和“公安机关”把涉诉上访的冤民逼上绝路,逼上死路,逼上不归之路!如果像“驳回李小成小诉案”—样,最高人民法院和新疆的贪官污吏“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处理结果一致”的“清理”得以实施,就是意味着把这个党,这个国家送上死路、绝路、不归之路!

中国的人权观念和人权状况落后的程度到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湖南永州的刘满元因任村清查小组组长,查到村主任贪污22万,不出二个月就被捏造了罪名拉到公安局打断了脊椎骨,还被用了把耳朵挂在小便上的酷刑,判了四年刑。他妻子阳小平上告被法院和公安局以“到北京上访罪”拘留十五日依据是“执行区委、区政府文件、批示”。

山东济南的老人孙守禄(64岁),老伴儿王焕梅(62岁)为自己儿子的死上访8年,不仅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还受到涉案公安人员的多次毒打和关押。2004年4月26日上午8点,两位老人在堂堂的中央国务院,人大信访接待室门口遭到毒打!老俩门双双被打成骨折,遍体鳞伤,无人过问!中央国务院、人大接待室尚且长期被一群流氓、地痞、无赖盘踮着,几乎天天有人被打,被打伤!请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你们在哪里?如果巴掌大的首都的人权都保障刁;了,短期内解决全国的冤假错案从何谈起?如果人民群众上访的权力都没有‘保障的话,请问:中国共产党在哪里!

中共中央曾经倡导“整合反腐资源,合成作战,发动民众积极参与反腐”。上访的人群应该是一个庞大、有力的反腐资源,它所反映的党和政府官员腐败的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个案件查下去,就是—群、一窝的贪官污吏。中央如果有反腐败的诚意和反腐败的决心,就应该充分使用上访资源!而充分使用上访资源的前提是:保障上访载体信息的正常输入。保障上访载体信息的正常输入的前提是:必须坚决处理作恶多端的辽宁省暴力劫访团为代表的地方黑恶势力!否则,中央无法取信于广大上访的冤民!中央应该清楚,保障卜访冤民们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不受侵犯,是中央最起码应该做到的职责和义务!

当前,中央各主要接待来访的窗口陷入了一片混乱和无序状态,往往上访人填写的登记表递进窗口,就被各劫访团们抽去,甚至像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对待王焕梅、孙守禄那样,配合地方黑恶势力迫害上访人!中央接访口和地方劫访团“合署办公”对付上访人的现象,是对宪法、对法律、对人权、对公民权的粗暴践踏!这样的局面如果持续下去,中国没有公理可言!如果这作为一个地方贪官污史为掩盖白己的罪行而向中央机关行贿的途径的话,中央的贪官和地方的贪官就会像曹建明所讲的达成“三个—致”,“清理”必然是镇压的代名词!

目前,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面前的一边是法律和人民,一边是败坏党和国家的贪官污吏。中央最终的抉择,对于这个党和这个国家来说,都是生死抉择!反腐是这个党和国家的唯—选择!是唯一的出路!不要践踏法律和镇压人民!不要企图愚弄和出卖人民!中央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后建起的高楼大厦下面遮盖着的,的确是—个破败的、支离破碎的、百孔千疮的和没有灵魂的国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的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的事件,经常发生上访冤民的自杀事件,2004年7月12日,同时发生在北京火车站的五人割腕自杀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附近的23人跳楼自杀案件,和7月16日中南海门前四人服毒自杀案件说明:人民在哭泣!人民在流血!人民们在绝望!

人民衷心地希望中央改过自新!希望中央重新做人!希望中央回头上岸!希望国家走向幸福和光明!仅此而已!

李小成
二00四年七月十八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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