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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答(63)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H-4签证

2004-09-25 04:2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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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5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六十三: 我的先生在美国是持有H-1B的﹐他去年11月回中国和我结婚﹐然后又回到了美国。我本想去年12月在中国搞一个婚礼﹐我先生去了美国驻墨西哥领馆申请H-1B签证﹐但领事馆还要到华盛顿去调查﹐结果他没有得到签证﹐费了好大劲又回到了美国。我们近一年没有见面了﹐我想去美国看他。我考虑用B-1﹐在填DS-156时﹐我是否应该填上我的先生在美国﹐已经没有H-1B签证﹐填上会不会影响我的签证的批准?

解答: 我的客户中存在的最大的误解就是签证与身份之间的关系。他们总是说要转"签证"﹐延期签证﹐其实是转身份或延期身份﹐所以﹐你先生的H-1B签证的申请未批准﹐并不影响他在美的H-1B身份。那么你应该申请H-4身份﹐而不是B-1﹐H-4更容易些。登记了﹐就算从法律上结婚了﹐换句话说﹐你们有结婚证了﹐如果在中国﹐你就可以办H-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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