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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答(58) 在美办劳工证期间要继续维持身份

2004-09-20 04:0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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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五十八﹕本人于2004年5月18日持探亲签证进入美国﹐探亲有效到2004年11月17日止。本人目前在华人家庭当保姆﹐请问本人这种情况﹐能否转换其他长期居住身份﹐或者办理绿卡﹐需要处理多少时间﹐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解答﹕为私人家庭当保姆不能办任何临时工作签证。但可以申请职业类的非熟练工种绿卡。处理速度同熟练工种如厨师﹐进出口经理是一样的﹐不存在等移民签证的问题。

你的申请人将是你工作的家庭﹐他们要为你申请劳工证﹐移民归类申请(I-140)﹐最后你申请调整身份。简而言之﹐这个家庭必须证明他们有能力支付你的工资﹐你必须证明你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

但是你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在办理等待过程中维持你的非移民身份﹐ 这个过程可能2到4年﹐取决于这个家庭居住在那个州。如果不能维持就要离开美国﹐在母国或第三国等待。如不能离开美国﹐你就只能指望245(i) 这样的法律在今后出现﹐否则移民申请就白废了﹐因为一旦失去身份﹐你就不能调整身份﹐离境又会受到3年或10年不能入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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