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1日讯】去年末,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三位失地农民代表因静坐维权被送上被告席,近三百名群众将县法院审判大厅挤了个满满当当。
据中国青年报1月11日报导,去年12月28日早上9时,遵义市遵义县法院开庭,被告席上的徐友福、娄碧芳、袁礼华,都是县城南白镇原蔬菜大队的失地农民,村民组代表。
去年11月22日,遵义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交的起诉书指控:2003年11月21日至2004年8月2日期间,3名被告人以要求南白镇政府返还镇农机站拍卖款和1980年以来的土地安置费为由,3次组织群众到镇、县政府静坐,并有一些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
起诉书认为,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3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律师主公道 尽职辩护
庭审中3被告人的3名辩护律师均在法庭上为其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律师程吉芬指出,“我的当事人的非理性行为,根源在于漫漫维权路看不到终点。”
辩护律师进一步阐述,从主观上,3被告人的要求并非无理,没有实施情节严重的行为;从客观上看,他们的行为也未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无法进行,也未造成任何严重的损失。
旁听群众娄碧芳应和“政府的门太难进了。” 据悉,庭审整整持续了一天,未能当庭宣判
**事件重播
1982年至今“南白镇原蔬菜大队7个村民组共有的2000多亩土地,被县、镇政府陆续占用,仅剩小部分碎土及坡土。”
2004年9月30日,一份“情况反映”材料递交到了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由于没有得到被占用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生活艰苦。
据袁礼华介绍,“2003年11月2日,大伙儿第一次找到南白镇政府,镇长要求选出代表来谈,并亲笔确定了21人的代表名单。”每个村民组派3名代表,袁礼华徐友福与娄碧芳都是大井村民组代表。
随后,遵义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办、政法委、国土局、建设局、司法局、信访办、镇政府等有关方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调查后,2004年3月20日,遵义县国土资源局就此作出《答复意见》,
对《答复意见》,群众代表表示无法接受。程吉芬律师说:“《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费应全部用于‘农转非’人员的生产、生活安置,2000多人只解决20多人就业,其余安置费不给,有悖于法律。”
2004年4月20日,针对《答复意见》,群众代表向遵义市国土资源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5月中旬,市国土局口头答复不予受理。
百姓的正当权益要求未能解决,于是静坐发生了。最终是:人民检察院起诉维权民众,被侵权的百姓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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