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訊】去年末,貴州省遵義市遵義縣,三位失地農民代表因靜坐維權被送上被告席,近三百名群眾將縣法院審判大廳擠了個滿滿當當。
據中國青年報1月11日報導,去年12月28日早上9時,遵義市遵義縣法院開庭,被告席上的徐友福、婁碧芳、袁禮華,都是縣城南白鎮原蔬菜大隊的失地農民,村民組代表。
去年11月22日,遵義縣檢察院向縣法院提交的起訴書指控:2003年11月21日至2004年8月2日期間,3名被告人以要求南白鎮政府返還鎮農機站拍賣款和1980年以來的土地安置費為由,3次組織群眾到鎮、縣政府靜坐,並有一些過激行為,嚴重影響了政府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
起訴書認為,應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追究3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律師主公道 盡職辯護
庭審中3被告人的3名辯護律師均在法庭上為其當事人作了無罪辯護。律師程吉芬指出,“我的當事人的非理性行為,根源在於漫漫維權路看不到終點。”
辯護律師進一步闡述,從主觀上,3被告人的要求並非無理,沒有實施情節嚴重的行為;從客觀上看,他們的行為也未導致機關、事業單位與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無法進行,也未造成任何嚴重的損失。
旁聽群眾婁碧芳應和“政府的門太難進了。” 據悉,庭審整整持續了一天,未能當庭宣判
**事件重播
1982年至今“南白鎮原蔬菜大隊7個村民組共有的2000多畝土地,被縣、鎮政府陸續佔用,僅剩小部分碎土及坡土。”
2004年9月30日,一份“情況反映”材料遞交到了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由於沒有得到被佔用土地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生活艱苦。
據袁禮華介紹,“2003年11月2日,大夥兒第一次找到南白鎮政府,鎮長要求選出代表來談,並親筆確定了21人的代表名單。”每個村民組派3名代表,袁禮華徐友福與婁碧芳都是大井村民組代表。
隨後,遵義縣成立了由縣政府辦、政法委、國土局、建設局、司法局、信訪辦、鎮政府等有關方面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調查後,2004年3月20日,遵義縣國土資源局就此作出《答復意見》,
對《答復意見》,群眾代表表示無法接受。程吉芬律師說:“《土地管理法》規定,征地費應全部用於‘農轉非’人員的生產、生活安置,2000多人只解決20多人就業,其餘安置費不給,有悖於法律。”
2004年4月20日,針對《答復意見》,群眾代表向遵義市國土資源局遞交《行政復議申請書》。5月中旬,市國土局口頭答復不予受理。
百姓的正當權益要求未能解決,於是靜坐發生了。最終是:人民檢察院起訴維權民眾,被侵權的百姓成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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