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残留甲醛含量 将有国家标准限制

人气 26
标签:

【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十一日电)衣物如果残留过量甲醛,可能引发呼吸道、皮肤病变,甚至致癌。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正研订甲醛含量国家标准,规定婴幼儿衣物、尿布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 20 毫克,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内衣类甲醛含量不得超过 75 毫克;这项标准预定 6 月公布,可能纳入自愿性产品检验范围。

标准局表示,纺织品中的甲醛主要用于染色助剂,和提高防绉防缩效果的树脂整理剂,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穿戴过程中,会逐渐释放游离甲醛,人体如果接触过量甲醛,可能会引发呼吸道或皮肤发炎、刺激眼睛,甚至可能致癌。

过去国内曾发现台湾或中国大陆生产的衣物,含有过量甲醛,但没有国家标准可以规范。标准局参照美国、日本、欧盟及国际环保纺织协会相关法规,去年 11月修订完成 CNS 6689 针织内裤(男用)、CNS 6690针织内衣的国家标准,增订甲醛含量应在 75ppm 以下的规定,以维护消费者安全。

标准局表示,目前英、美、德、韩国、新加坡等国都没有订定甲醛的国家标准,只在相关检验法规中进行规范,标准局正在研拟中华民国的甲醛国家标准,初步决定订定分类标准,婴幼儿衣物与尿布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内睡衣类,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毫克;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外衣类及家饰类(例如窗帘、床罩),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毫克。

标准局表示,这项国家标准预定6月份订定完成, 将提供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参考,也可能列入自愿性产品检验标志范围。


相关新闻
全球科技巨头投资对象从中国转向东南亚
忧中国制电动车涌入 加国汽车业促政府行动
加拿大部长:考虑对中国电动车提高关税
做美国中产阶级 在各州需要挣多少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