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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华电释股若违立院决议 应移公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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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二十日电)台湾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通过亲民党籍立委李鸿钧(台北县)等提案,若确认交通部未遵守立院审查九十四年度预算所作“暂停中华电信公司释股”的决议,应将违反决议的主管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交通部长林陵三表示,交通部一向尊重立法院,今年办理的中华电信释股是在执行八十九和九十年度的保留预算,九十四年度并没有编列释股预算。

上述提案获得国民党籍立委纪国栋(台中县)、王昱婷(台南市)等六人连署,提案并要求交通部遵守九十五年度预算所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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