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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蚊香疑含致癌物 港府停止进口要求回收

2005-11-1511:40 中港台时间|2009-01-0912: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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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十五日电)香港渔农自然护理处要求供应商,停止进口十一种传统燃点式蚊香,并要回收市面产品,原因是消费者委员会发现这十一种蚊香,燃点时可能释放致癌物质。

消委会发言人指出,该会委托政府化验所测试市面十九款传统燃点式蚊香,其中十一个样本,含有增加杀虫功效的物质S-2。这种物质燃烧时,可能释出致癌物质,但暂时没有足够资料显示,蚊香释出的S-2浓度会使人类罹患癌症。

不过,发言人说,报告亦指出,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肺部健康。

渔护署发言人指出,由于含有这种成分的蚊香没有在香港注册,因此要求供应商停止进口及回收,预计回收工作在本月下旬完成。

发言人说,处方曾经联络有关海外组织,并未发现决定性的证据,证明有关物质会导致人类罹患癌症,强调回收行动不意味蚊香有立刻危害,但建议消费者不要使用及留意产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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