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帑助私楼业主赔偿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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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说,以公帑协助私人楼宇的业主偿还判定债项,并不恰当。

鉴于近日发生铝窗坠下事件,何志平指,政府鼓励业主自行购买第三者意外保险,如法庭裁定某一业主须负上赔偿责任,业主便须自行承担赔偿金额。

何志平认为,以公帑助私人楼宇业主偿还判定债项并不恰当,至于设立基金,要求全港所有楼宇的业主供款,以协助那些因没有妥善管理和维修楼宇而使发生意外导致第三者伤亡的业主,也有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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