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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打手 台湾沦为外劳奴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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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吉思是位泰劳,来台湾工作快3年了,每个月薪资单“账面上”收入是1、2万元,但实领只有3、5千元,在泰国就可以赚到这个薪水,何必千里迢迢来到台湾?吉思决定要讨回公道,但中介在法院提出了吉思签名的“同意扣款书”,虽然吉思不知道他曾在上面签名,法院还是判他败诉,赚不到钱的吉思,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这是许多外劳在台湾所面临的困境,层层的剥削,让离乡背井到台湾工作的外劳根本赚不到钱,根据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副教授王宏仁的研究报告指出,1名越南劳工在来台工作的第1年,必须支付高达6343美元的费用,但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只能拿到5760美元的最低工资,换句话说,1位越劳在台湾工作整年赚的钱,还不够支付第1年的费用。

王宏仁进一步指出,1位越劳必须在台湾工作1年3个月以上,才能够开始赚钱,但平均1名越劳在台湾工作的时间只有1年4个月,因为外劳中介为了赚更多中介费,在外劳工作一段时间后,就想办法让他们遣返,再中介新的外劳进来,因此,“平均起来外劳在台湾根本赚不到钱,利润都被中介吸走了”。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总干事吴静如则直指“中介是贩运外劳的打手”,她表示,这些中介如同奴隶管理人,又可以从引进外劳的过程中获取庞大利润,外劳被奴役的情况每况愈下,但政府对这些中介公司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反奴工大游行 下月11日上街

〔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高捷泰劳事件让外劳被剥削、虐待的问题摊在阳光下,台湾国际劳工协会决定在12月11日发起“反奴工制度大游行”,为外劳提出5大诉求,包括“取消中介制度,强制国对国直接聘雇”、“自由转换雇主”、“取消6年年限”、“一体适用劳基法/家服法”及“外劳团结权”等。

国际劳工协会表示,1990年联合国正式将外籍劳工与移民权纳入联合国宪章,并订定12月18日为“国际移工日”,呼吁各国注重并改善劳工与移民所面对的歧视与剥削,但今年8月21日发生在高雄的捷运泰劳事件,揭露了台湾版奴役式的外劳政策,因此,所有投入外劳服务与权益保障的教会、劳工团体及“家事服务法推动联盟”,将在国际移工日之前,举行外劳人权大游行。

国际劳工协会总干事吴静如指出,台湾的外劳政策在外劳为“补充性非替代性”的引进原则下,长期以来无法全面性、人面性规划,将来自第3世界的外劳“一个萝卜一个坑”地绑在雇主的名下,因此奠下了外劳在台湾被奴役的结构性基础,雇主和中介对外劳的奴役则是这个结构中的共犯,如果政府不正视这个结构性问题,高捷泰劳事件将会是外劳反奴抗暴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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