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7日讯】
“爱”是否能包容“恨”?这似乎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如果人类不能以“爱”去战胜“恨”的话,很可能我们人类早在几千年前就自相残杀而灭种了。
人类能生存到今天,已证实“爱”能包容“恨”,“爱”能克服“恨”。所以,“爱能包容恨”已成为一种“哲学”的定理,也是人生哲学的一则信条!
我们翻阅人类精神文明的历史发展,就不难看出:大概在公元前五世纪到西元后一世纪的六百年中,在人类文明的舞台上,出现了所课“伟大的哲人”或“伟大的圣人”时代。
东方的印度文明创造了“佛陀的慈悲教义”,中华文明开展了“孔子的仁义思想”,在西方有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的智慧之爱”,基督教文明传播了“耶稣的博爱精神”。
换句话说,不论东方或西方,在两千多年前就已把所谓的“慈悲”、“仁义”、“爱智慧”、“博爱”……做为人类共同生存的最高原则。
可是问题在于:古典的哲学或哲学或宗教所论述的“爱”,是否依然适用于现代的科技文明社会呢?我们是否有必要重新依据我们今日生活的时间环境,再做一次新的诠释,去说明这个自古即出现的伦理问题:爱能包容恨吗?
我们都知道,自从十九世纪西方的“工业革命”成功后,整个人类的生活重心都以“科学的生产或发明”为主。
科学是人类生活的“奴仆”(工具),用来战争,会生产杀人的武器,若致力于医疗,则能生产救人的良药。换句话说:它能点燃枪炮,也能舒缓病痛。科学可以创造文明,也可以毁灭文明。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今日科技文明的讽刺与矛盾。人类不可思议的求知力量,使我们从所谓的“野蛮人”,进化成“文明人”,可是因科技而带来更可怕的战争场面,似乎又使我们变成野蛮人更可怕的“科技人”。
不过,我们人类毕竟不是“科技人”,而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所以我们也自然拥有人的情感。在人类的情感生活中,“爱”的情感可以说是最根本的情感。例如:父母亲的“爱”,男女之间的“爱”……。
总之,真实的爱(慈爱),能让人觉知:自己与他人同样都是人,他人与我同样都希望幸福。从这里就会产生一种对他人的真正关心,这样产生出来的爱,才是真正的爱。
换句话说,真爱是指:纵使这个“他人”的态度或行为使你很难受,或做出对你敌意的行为,但在你的心中,依然会对这个“他人”寄予关怀。因为不管怎样,这个“他人”,依然有权享受他的幸福。这种观照,才是真正爱的基础。只有我们不问对方是“敌”或是“友”,依然用同样的态度去关心他时,真正的爱,才会产生出来。
反之,一种建筑在私人欲望上的占有欲,就不是爱了,而是恨。那么,怎样的爱,才不会变成恨呢?我想大家不难想到,只有无私的爱,或不去占有的爱,也就是佛陀的爱(慈悲)或基督的爱(博爱),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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