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万宝:岁末关注农民工

──不要让拖欠工资阻断农民工回家过年的路

冷万宝

标签:

【大纪元12月27日讯】每当新年来临之时,对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来说,外出打工不仅是辛苦了一年,而且也与家人分别了一年,对家乡和亲人的想念,自然让农民工产生归心似箭的情感,因为中国新年毕竟是中国百姓团圆欢庆的重要的传统节日吗。

然而现实往往对众多的农民工而言又是及其残酷的,外出打工者满怀希望播下梦想的种子,往往被黑心的老板的野蛮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本应该天经地义的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却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致使众多农民工无法踏上回家过年的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不得不另外付出血和泪的代价去讨要维持自己及家人未来生存的工资。

不妨先看一些有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2005年12月6日,在辽宁大连市黄河路西安路交汇处附近,该市一建筑单位施工的近百名民工走在街头,向老板索要去年与今年打工的血汗钱,警方出动警力阻止了事态的继续发展。像这类农民工讨薪的事情可以说在此起彼伏,只是由于政府担心农民工这种合法的维权行为会引起连锁反应,影响所谓的社会的稳定。因此每当此类事情发生时,政府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出动员警“阻止了事态的继续发展”,如2005年10月16日的《新快报》报道,在广州有300讨薪人强堵106国道,惊动防暴警并马上出动制止。至于农民工以后是否能讨要到自己的血汗钱好象与员警没有关系,甚至当农民工遭遇黑心老板等人的毒打也是置若罔闻。据2005年11月4日的《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在11月2日,重庆籍包工头黄某和秦某唆使100多人,手中还都持有钢管等器械,当着110出勤员警殴打4名农民工,其中一名湖北籍工人被打成重伤。农民工被毒打的原因就是因为吴时权等20余位四川籍的农民工向包工头提出结算工资。

农民工集体上街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是想引起政府对农民工悲惨的处境进行关注,并希望政府出面制止老板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因直接找老板讨薪遭到残忍的毒打,如今年1月25日,多名农民工在河南郑州市中孚紫东苑小区讨薪时,连续3次遭到手持钢管、砍刀的歹徒袭击,先后有7人被送往医院急救。又如8月3日晚9时40分左右,在北京海润大厦建筑工地门口讨要欠薪的30多个农民工,被8、9个凶徒就用消防枪、砍刀、棍棒等武器打伤了7个讨工钱的人,而农民工因讨薪遭到毒打的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而且有时是当着员警的面公然行凶,更有甚者竟然杀害讨薪的农民工,据宁夏当地媒体报道,今年以来仅惠农区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发生多起刑事案件,9人在冲突中死亡。国家总理温家宝就曾经指示有关部门对农民工因讨薪而发生的严重的被伤害事件进行调查,但结果此类案件并没有有效得到遏制,农民工在讨薪过程当中还是发生屡屡被伤害的案件。

正是由于农民工因直接找老板讨薪常遭毒打,甚至有时是在员警面前发生,而集体上街的维权行动又常常受到警力的“阻止”,其结果讨薪问题还不一定得到解决的原故,所以现如今有更多的农民工常常采取极端的行为进行讨薪—即以生命作为代价,采取跳楼的方式向老板索要自己辛辛苦苦赚取的血汗钱,而这种跳楼讨薪的现象就像屡屡发生的矿难一样,成了中国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了,有的地方如黑龙江省某地1周竟然出现8次跳楼讨新事件。跳楼讨新事件,有时发生在1人身上,有时同时发生在几个人身上,甚至有时几十人同时这样做,更有甚者有的农民工抱着自己亲生的孩子跳楼讨薪,在今年6月2日,甘肃省女工张万巧做完承包商的工作之后,却拿不到工资,无法生活的母亲被迫“抱子跳楼讨薪”。无独有偶,在11月23日上午,山东烟台一名来自河南的民工为向天水沐浴城讨要装修工钱,竟怀抱自己8个月大的孩子站在一办公楼顶,并悬挂出“还我血汗钱……不给我要跳楼”条幅。是母亲或是父亲对亲生孩子的无情吗? 显示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及绝望所迫造成的。如此众多的跳楼讨薪的事件的发生,就使得一些无辜的农民工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死于非命。而且还有众多的农民工因跳楼讨薪事件遭到员警的拘留。除农民工因跳楼讨薪造成死亡外,农民工采取其他讨薪方式而死亡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如在北京及黑龙江等地所发生的农民工自焚讨薪而死亡的事件。

农民工直接讨薪遭毒打,上街维权又受警方阻止,跳楼及其它方式讨薪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有时还要遭到员警的拘留。农民工种种讨薪的无果及付出惨重代价的现象,难免不让一些农民工因讨薪走向更加极端的道路,曾经引起社会震动的王斌余讨薪未果杀4人重伤1人就是这样典型的案例。但像这类极端的案件并不少见,如《南方周末》所报道的阿星的案件和11月10日在吉林省长春天“地人人夜总会”所发生的1农民工因讨薪而造成2死2伤的案件及辽宁省刚刚审理完的“3农民工讨薪不成杀死老板”的案件。显然诸如此类的因讨薪而造成的案件,不应该仅仅看作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而应该把它看作是一场场的悲剧,更应该看作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否则的话,此类案件只能是有增无减,并且会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从农民工被严重拖欠工资及讨薪的艰难的问题当中,不难发现,中国的法律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方面是显得那样软弱无力,让国人震惊的王斌余讨薪杀人案发生之前,王曾经求助法院未果。事实上,法院有时即使判农民工讨薪胜诉,但结果仍然令人绝望。浙江省诸暨市的农民工卢万福在法院打赢被拖欠5年的工资官司,但结果判决成了一纸空文,无奈和绝望的夫妇把幼子丢在法院里。近日轰动媒体另一起案件也是如此,沈阳一些农民工拿着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却迟迟拿不到血汗钱。无奈之下,在街头以550万的价格出售款额为650余万的法院判决书。国家的法律得不到执行,这显然是法律的耻辱,也是国家的耻辱。

一个国家的法律尊严得不到维护,当然也与政府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农民工被严重拖欠工资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天长地久的问题了。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被拖欠工资估计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涉及建筑施工企业的案件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在中国建筑行业的背后很大程度上都存在的腐败问题,甚至政府工程都经常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因此当黑心老板出现拖欠工资问题时就难免被官员弱化,甚至是偏袒,北京有关部门在日前就公开扬言采取措施要打击所谓“恶意”讨薪行为。在弱者更弱,强者更强的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自然也就成了积重难返的问题,而且大量的事实也再说明这一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因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大量涌入城市。如果政府依然对农民合法权益采取无视的做法,那么其后果可以说是不堪设想的。基于此,笔者在此呼吁政府在宣传中国社会进入了小康社会及达到盛世的同时,也要务实的重视一下农民工切身利益,不要让农民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付出辛勤汗水的同时,还要付出泪和血及生命的代价。不要让农民的梦想毁于不公正的遭遇中,让农民心中希望的风帆不要因法律的错位而折断,不要再让新年成为农民讨薪高峰的代名词。希望政府在主张“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不要忘记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利的义务。让每一个农民工在每一个新年到来之前都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高高兴兴的踏上回家过年的路。

2005年12月22日于吉林

--转载自《议报》第230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五四86周年 中共忧历史重演
民主党召集人徐文立五点声明
冷万宝:从张林政治案件窥安徽省的政治生态
养女的命运
养女的命运 人气 5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