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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多少补多少违反赋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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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十八日电)行政院决定取消教师免所得税优惠,教育部今天邀集教师、家长、教改团体代表,召开咨商会议;家长团体表示,行政院承诺“课多少、补多少”的补偿方式,违反赋税原则,教师身为公民一份子,应尽义务缴税。

前行政院长游锡堃曾承诺若取消教师免税优惠,将采“课多少补多少”方式,把税收用于教育经费,对课税后税收将“补到哪里”,教育部邀集各团体代表交换意见,盼尽早凝聚共识,进而研拟出完善配套措施。

家长团体代表却认为税收应作为国家整体事务运用,而不是以“取之于教育、用之于教育”方式,将教师缴纳税金作为教育用途。

台北市家长协会代表萧慧英指出,家长团体“坚决反对”以“缴了多少税、补偿多少”方式,将教师所缴税金补偿于教育经费或教师人事费用。

萧慧英强调,教师身为公民一份子,应尽义务缴税,所缴税金也应比照一般企业员工、劳工缴的税,作为国家整体运用,而不只是运用在教育方面。“课多少补多少”与“取之于教育、用之于教育”政策,“严重违反赋税意义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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