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 刘军国律师谈林牧起诉西安公安局

人气 2
标签: ,

【大纪元2月24日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文正采访报导) 因参与悼念赵紫阳的活动,胡耀邦前秘书林牧于一月十七日被中国西安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五天。近日,林牧先生准备就此事向法院提出对西安公安局的起诉,并组成了包括国内著名律师张思之、高智晟在内的律师团。为此,记者就案件进展情况,以及起诉本身的现实意义等几个问题专门采访了律师团中的高智晟,刘军国(音译)两位律师。

连接收听

据身在美国的刘军国律师透漏,现在诉状基本上都准备好了。依照中国法律,西安公安局违反宪法。他说:“西安公安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2章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第37条: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刘律师说:“这是宪法规定中国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从单纯的法律角度看,刘律师认为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至少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但是考虑到中国社会的现实,他认为法院是否会受理这个案子都是个问题,更谈不上胜诉了。而身在中国大陆的高智晟律师更明确的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高智晟律师:“目前中国这种体制下,这类诉讼的结果肯定是明朗的,那么重要的是过程怎么做。过程当中,包括向有关当局提供的各种诉讼文书都应当完全符合它的要求,因为可以预料到,这些案件进展本身非常困难。”

记者:“困难主要在什么地方?”

高智晟律师:“(笑)你了解中国的这个腐败司法体制?”

记者:“我了解,那我就清楚了。”

高智晟律师:“当涉及到一些所谓的政治敏感问题的时候,司法是不存在的,符合现代普遍意识认识下的司法是不存在的。”

记者:“那么也就是说,在这种敏感问题上,是权大于法的,可以这么说吗?”

高智晟律师:“毫无疑问!毫无疑问!我曾经在一些公开文章中也提到,在一个权力正当行使的社会,是不应该有所谓敏感问题,但是中国凡是见不得人的事,都是敏感问题,都是国家机密。”

高律师还认为—-

高智晟律师:“这(法庭可能不接受林牧的起诉)应该是中国非常普遍的现象,所有涉及到这一类型的,像他们这种身份的这种案件,不会有一个理想的司法结果。那么人们斗争的意义也就是在于这个过程。”

对于这样一个几乎无法进入正常司法程序的诉讼的意义,刘律师觉得,这是给中国公民一个教育。他说:“如果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站出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保障之下,能够出来争取自己的权利的话,出来的人越多,中国政府也许会收敛它的这种非法绑架拘留,肆无忌惮的剥夺中国人民权利的做法。 ”

对于海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如何推动这一诉讼,刘律师结合自身谈到,他自己身为海外的律师,主要负担了法律文件的起草等工作,为国内的律师节省一些时间。他还谈到,其所为也是要在道义上支持国内的律师,让他们可以勇于站出来,为象林牧这样的,宪法赋予的基本权益都被剥夺的人打官司。而高律师对此问题回答的很含蓄,他说:“是否能有帮助,我无法评估。中国的司法它不自觉地发挥作用,即使偶然的发挥作用,也需要外界技术刺激它,包括海外媒体的关注。”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天下纵横》节目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樊百华:对“胡耀邦-赵紫阳时代人士”的期待
林牧:汉唐盛世是今天的镜子
林牧:战斗的人道主义
专访前胡耀邦秘书林牧:赵去世将引震动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