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页right arrow台湾right arrow文章正文

平静面对败诉结果 萧淑慎豪宅确系大亨所赠

2005-03-14 12:1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21

【大纪元3月14日讯】(据中华网3月14日报导)萧淑慎因豪宅风波控告台湾某周刊诽谤,法院3月11日二审宣判萧淑慎败诉。理由是她的豪宅确由影剧大亨何忠雄所赠,当时报导虽误指为王又曾,但重点是,豪宅确是一名“已婚多金男”所赠,该周刊并无毁损名誉。

  此案源起前年7月底,台湾某周刊指王又曾以近4000万元台币,购买位于天母的豪宅“天母奇迹”给萧,但萧坚称房子是自己用现金所买,控告该周刊诽谤。

  经查该豪宅所属房地产公司,确实收到以支票及汇款方式支付的购屋款3869万多台币,汇款者就是何忠雄的财务助理仇海铭。当天法院也对该周刊报导的“劈腿”一词解释,认为未婚男女被指劈腿(脚踩两只船)不算贬损名誉。此案衍生出何忠雄重金赠豪宅的案外案,法官特地将全案移送税务部门,调查何、萧的资金往来,是否涉嫌逃漏税。
  
  萧淑慎得知结果反应平静,经纪人林品萱转述她的话:“败诉就败诉,终于可以到此为止了。”(华商报报导/达文)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