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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免签优遇不适用海外台侨

2005-03-02 18: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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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任中弘澳门二日电)日本政府参众议院日前先后通过“有关促进外国人观光客参访2005年日本国际博览会法律案”,批准持有中华民国护照的民众在本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期间,免签证进入日本。

  根据台湾驻澳门机构“台北经济文化中心”服务组解释,虽然依此法案,日本政府将于上述期间赋予中华民国国民赴日免签证待遇。但其适用对象将限于持用中华民国护照且在台设有户籍的民众。其他虽然持用中华民国护照,但在台没有设籍、居住海外华人并不适用,仍须按规定向日本使领馆申请签证。港澳地区具有中华民国护照的民众颇多,有关方面希望这些民众注意,以免届时发生抵日时遭拒绝入境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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