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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说中华电信吸金 中华说比外国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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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1日报导】(据中广新闻程嘉文报导)目前台湾室内电话除了住宅与营业用户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包括“非住宅非营业”用户,包括学校、机关、非营利慈善团体等,费率介于住宅与营业用户之间。今天有立委召开记者会,认为这种分法是中华电信蓄意要吸金,不过中华电信却说,其他国家都把机关学校归类到营业用户内,只有中华电信特别将它们独立出来,收取较低的费率。而公平会官员也认为:对不同用户实施差别费率,并不违法。结果一场记者会,反而变成中华电信的说明会。

立委潘孟安指出,目前全国共有二十六万多户所谓“非营业”用户,每个月的月租费是265到315元,比起住宅户的75到95元高很多,如果全部按照住宅收费,估计一年可以少收六亿九千万元。潘孟安说,这七亿元可以给许多学生缴营养午餐费,中华电信根本就是吸金的水蛭。

不过中华电信行销处副处长刘伴和却说,其他国家都是只把用户分为住宅与非住宅两种,中华电信从九十年起特别分出第三类“非住宅非营业”用户,就是为了减低机关学校慈善团体的负担,订定较低的费率标准。

出席记者会的公平会科长徐文贤也指出,民国八十九年时,就已经有人检举过对不同用户实施差别费率的问题,公平会的解释是:同意用使用多的人来补贴使用少的人这样的理论,所以电信总局订定差别费率这样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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