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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一个速度与内涵兼具的最低税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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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八日电)台湾计划施行最低税负制以促进租税公平,财政部长林全日前邀集学者专家会谈后,更显得蓄势待发,预计九月份立法院新会期开议后审议,短短的时间内,最低税负制能否兼顾速度与实质内涵,现行“未分配盈余加征百分之十”的租税规定应否取消将是重要关键。

回顾去年底林全首度提及“最低税负”名词时,大多数人都还不太清楚是什么意思。不过,很快的,企业界马上掀起一阵如果要实行最低税负,那“未分配盈余加征百分之十”应取消的意见。

不管是财政部还是学者专家,对于这一点,一直都持强力反对的立场,原因很简单,因为要是这样做下去,税还没课到,恐怕会先流失200亿元的税收。

一年平均大约可以产生200亿税收的未分配盈余加征百分之十规定,财政部官员解释,主要是因为综合所得税与营利事业所得税中间有税率差距而有这项规定。

因为综所税边际税率最高为40%,但营所税固定为25%,相差高达15个百分点,如公司将盈余保留不分配给股东,原本被分配盈余后,可能税率得缴到40%的股东,变成盈余留在公司时只需缴25%的税率,公司可藉盈余的保留为大股东规避税负。

此外,盈余留在公司,可能刺激股价上涨,这样若股东把股票卖掉,因为买卖股票获得的利益目前是免税,如此一来,这些股东就完全不用缴税。官员指出,就因为这个缘故,财政部才规定未分配的盈余得课10% 的税。

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曾巨威强调,万万不可把未分配盈余与最低税负制相提并论,因为未分配盈余加征规定就是为了避免有钱人规避税赋,而这也是租税公平的工具。如果企业因为政府要施行最低税负而要求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征,那同样是要是以租税公平为目标的最低税负制,会变成毫无意义。

台北商业技术学院教授黄耀辉昨天与财政部会谈后,同样对未分配盈余要与最低税负放在一起考量的作法表示反对到底,并强调这根本是两件事。

财政部官员指出,如果两者并行实施,可以确定的是未分配盈余每年约200亿元的税收会立即消失,但最低税负因过去还有一些优惠规定,例如有的厂商可能还有五年免税的优惠。也就是说,最低税负就算实施,一时间税收还没办法产生,但损失的部分却是立即的。

尤其,对于很多企业与会计师以有些盈余已经真的无法分配为由,质疑未分配盈余的规定,官员说,修正法案早就在立法院里面,未来会根据财会所得,只对真正需分配的盈余来课税。这些都无法作为要与最低税负共同实施的理由。

财政部昨天傍晚临时邀集学者专家举行税改会谈时,因晚餐供应的是麦当劳速食套餐,一度还让林全与学者打趣说国家财政不佳,餐点寒酸。不过,最低税负推出时间虽短,但内容必须扎实,才能达到租税公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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