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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检局遭秃袭 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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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新闻分析﹞秃鹰“案外案”演变至今,金管会俨然已遭严重削权,堪称金管会“牙齿”的检查局长必须依行政院指定条件任命,法务部加派主任检察官驻会,金融弊案侦办权被削到所剩无几,金管会组织法第五条赋予之准司法权形同虚设。

检查局长李进诚在检方侦办股市秃鹰案过程,一次又一次遭到侦查事证的“重击”,其中包括一张被证实为“误传”的字条,演变到行政院无法见容,昨天终于结束他半年多的检查局长生涯,我国金融史上第一任掌握准司法权的行政官员下台得很草率。

金管会的法律地位虽是“独立机关”,但行政院长谢长廷昨天已言明,检查局长最好找“生活单纯一点的人”,行政指导已然凌驾在金管会的独立性之上。

李进诚是因卓越办案能力加上对经济犯罪的深入了解,被延揽加入金管会团队,在短短半年之内,已发动检调搜索千兴、瑞智、飞宏等股市弊案,对照民国九十一年到九十四年3月间,移送一百六十件股市弊案,却只有十%获起诉,经法院判决者仅三%左右,李进诚办案绩效有目共睹。

但在他下台后,检查局难免陷入群龙无首,加上法务部驻会检察官除了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许永钦之外,日前又加派主任检察官庄正驻会,不但人数增加,且位阶提高到十四职等主任检察官,编阶犹在检查局长之上,日后对于检查局的弊案侦办,影响力恐不是“协助”而已,而是取得主导权。

金管会之所异于过去的财政部,最大特色即在于检查局的编制与权责,依据金管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金管会及所属机关对涉有金融犯罪嫌疑之案件,得叙明事由,报请检察官许可,向该管法院声请核发搜索票后,会同司法警察,进入疑为藏置账簿、文件、电子资料档等资料或证物之处所,实施搜索。

换句话说,在检察官的同意下,检查局做的事和检察官其实并没有两样,但在这一连串事件后,检查局乃至于金管会主委龚照胜本人,对于金融弊案的调查方向,掌握权必然受到伤害,一来局长人选配合度不可能如过去的高,二来驻会检察官提升位阶,两部会日后在金融弊案的调查权的掌握度上,法务部明显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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