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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矿难五人被批准逮捕

2005-07-24 19:3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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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4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称,阜康市检察院前日批准逮捕日前发生矿难的5名负责人。

该5人是阜康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原董事长姜金鹏、矿长刘君波、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彦禄、前安全副矿长苏金都、调度员周福平。

新疆阜康神龙有限公司煤矿7月11日发生特大气体爆炸,当时在井下作业的87名矿工中仅有4人生还。

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神龙煤矿上顺槽西钻探巷局部通风机停风,导致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电源线路绝缘下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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