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政策 面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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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讯】〔自由时报编译罗彦杰╱综合报导〕英国伦敦“苏格兰警场”(相当于警察总部 )的一间监控室上周出现警戒讯号,显示可疑的自杀炸弹客正进入地铁站,一名高级警官被要求须当机立断。他研判伦敦民众再度受到威胁,因此建议现场员警“料理”此人。数秒后,三名员警扑向一名当时正搭乘地铁北线的男子,一人更对准其头部连开五枪。

英国警方称许这次的行动圆满成功,虽然仓卒但有其必要。警方还信誓旦旦地说,死者是一名炸弹客。但十八小时后,警方承认这是一桩乌龙事件,死者与先前的爆炸案无关。周日泰晤士报24日指出,尽管伦敦市长李文斯顿上周坦承,警方必须采取“格杀勿论”的政策方能反制恐怖威胁,但传出误杀事件后,该政策已受到舆论质疑,甚至面临全盘检讨。

英国警方曾派员前往以色列受训,而格杀勿论政策乃是仿效以色列与斯里兰卡处理自杀炸弹客的经验。这项政策也让英国人回想到北爱尔兰局势最动荡不安的时刻。周日泰晤士报说,当它要适用于幅员更广、族群分布更加多元的英国本土时,难免引起许多质疑,更何况现在的恐怖份子疑犯变得更加捉摸不定而且行踪飘忽。

英国警方现行的枪械使用条例,大多数都是在一九八三年瓦多夫事件后才开始施行。瓦多夫是一名电影剪接师,当年在伦敦西区肯辛顿区的一次警方埋伏行动中,因为被误认为是逃犯而被开了五枪。他后来侥幸不死,获赔十五万英镑。

这项条例授权警方指挥官决定是否要在诸如自杀炸弹客这样的案件中开枪,但并未免除警方指挥官或开枪员警的责任问题。条例里面有一段文字写道:“总而言之,员警不应决定开火,除非该名员警确信除了开火外,别无保护该名员警或其他人免于遭受生命或重伤威胁的办法。”

过去,警察朝对方身体开枪被认为是让其无行为能力的最有效办法,然而,这可能会引爆绑在歹徒身上的炸药,因此现在都建议员警朝嫌犯头部开枪。大伦敦警局局长布莱尔24日表示,英国警方还是会维持格杀勿论的方针,这是不得不然的举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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