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5日讯】(大纪元纽约讯)纽约卫生当局宣布﹐本周将在史塔腾岛部分地区喷撒杀灭蚊子幼虫的化学剂以防止西尼罗病毒对人的感染。据有关方面提供的信息表明﹐如果天气许可的话﹐从周二起将出动直升机在史塔腾岛的六个地区﹐包括Arlington﹐Chelsea﹐Old Place﹐Bloomfield﹐Fresh Kills 和Port Mobile﹐ 进行此项作业﹐时间段为早晨六点和晚上九点之间。
西尼罗病毒是由蚊虫携带﹐能对人造成致命危害。被带有这种病毒的蚊虫叮咬后﹐可能会在5至15天之间出现发病症状﹐严重者出现头痛﹑高烧﹑头颈僵硬﹑昏迷和失去方位感﹐甚至导致瘫痪和生命危险。
纽约曾在99年有过这种病毒的爆发﹐五个区中有数十人被感染出现发病症状。在此之后﹐市政当局制定计划用直升机和卡车喷撒杀虫剂来消灭蚊虫﹐杜绝这种病毒的危害。一个明显结果是纽约的蚊虫数量大大减少﹐这也使很多从中国大陆来的人士感到与国内夏天蚊虫肆虐情形的天壤之别。由于每年夏天都有这种病毒重新出现的报告﹐这项杀虫剂喷撒工作定期执行﹐今年夏天还是如此。
然而﹐这项作业引起了环境保护组织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在空中或地面喷撒杀虫剂等化学物品会对造成危害性污染。反对化学品喷撒同盟(No Spray Coalition)和全美反对滥用杀虫剂联盟(National Coalition Against the Misuse of Pesticides)于2000年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两个法律(“资源保护和再生法”和“水源清洁法”)在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市政府提出诉讼﹐要求停止撒播杀虫剂等化学物品。
他们所依据的“水源清洁法”(The Clean Water Act)规定﹐向用于航运的水面倾倒任何污染物必须要有联邦政府的许可﹐同时公民有权对违反这项法律的行为提出诉讼。
2000年7月﹐地区法院驳回环保组织根据“资源保护和再生法”提出的指控﹐并做出裁决确定以灭蚊为目的在空中撒杀虫剂不能算作该法律禁止的倾倒固体废物。但是﹐法院还是许可环保组织按市府违反“水源清洁法”继续取证﹐尽管拒绝了他们要求依据该法律对此项行为作出禁令。
取证阶段后﹐地方法院裁决结果为如果所使用的杀虫剂是符合有关联邦法律﹐经过联邦环保机构认证﹑注册的话﹐个人提出的针对违反“水源清洁法”的诉讼将无效力。法院也批准了市政府不需经过听证速审裁决的要求。
这样﹐环保组织只能向第二巡回法庭提出上诉﹐指出对市府违反“水源清洁法”的这项指控不应依赖涉及事实中所使用的杀虫剂是否合法。第二巡回法庭否定了取消此案﹐并将其退回地方法院处理。
案件退回地方法院后﹐诉讼双方都提出了速审裁决的要求。环保组织坚持“市府在把杀虫剂直接喷撒到纽约水域中去时﹐没有获得‘水源清洁法’所必须的许可”。而市府则辩解他们的撒杀虫剂计划并不构成“将污染物品倾倒在用于航行的水域中”﹐所以这不需要任何许可﹔并且也指出环保组织没有能提出他们所指的向航行水域中倾倒未经使用的杀虫剂的证据。
地方法院这次拒绝了双方速审裁决的要求。法官丹尼尔表示﹐应当由一个陪审团来对此案作最后裁决。看来﹐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的解决还会有待时日。(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