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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答(250)申请配偶移民前非法逗留180天,不能申请回美纸

2005-08-06 05:0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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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二百五十﹕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1)我是B2,我的签证3月底到期,延期被拒绝。我和美国公民结婚,在身份过期180天前,或后。有何区别?
(2)结婚后多长时间可拿临时绿卡?2年半转正式绿卡?
(3)结婚后,我可以马上上学?马上回中国吗?
(4)无身份,我可以在美国旅游吗?租房?我有美国驾照。

解答﹕ 可以﹐在你结婚后可以立刻报上I-130/I-485。如果在递交申请的那一刻已累积非 法逗留超过6个月的话(从你申请延期被拒绝的那一天算起)﹐你就不能申请回美纸﹐所以你就不能回中国。否则就可以. 但在I-485申请后你可以上学(最好申请EAD 打工许可卡)。 当然你可以在美国境内旅游﹐租房及买车等。基本上如果你的婚姻是真实的﹐你一定会获得绿卡。 一旦I-485申请后﹐你在美国的逗留是合法的。

再次强调﹐如果一个外国人同美国公民结婚﹐这个外国人所需要证明的就是合法入境。但是如果一个人在申请前在美国失去身份超过6个月﹐在I-485审理期间是不能做国际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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