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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会合作及采砂国营化 根绝盗采砂石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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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5日报导】国土保育犯罪侦办系列专题之二(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二十五日电)国内盗采砂石始终无法杜绝,台湾法务部宣誓要将盗采砂石、破坏国土等列为重大刑案侦办,但罚则过轻、采砂有巨利可图,犯罪态样都是黑白共生。检警短暂取缔成效有限,就长期而言,如透过跨部会合作办案,甚至考虑砂石国营化,则是压制歪风并有效杜绝良方。

民国八十八年九月间,当时苗栗县议长陈添松住处发生一起枪击焚尸案,警方查出幕后原因与砂石场丰厚利益有关,而多年来盗采砂石衍生出的官商勾结、业者与司法人员挂钩等弊案众多,日前云林地检署检察官徐维岳涉贪渎弊案,其中一项就是参与砂石业不法利益。

 台湾法务部检察司官员分析,从八十年代开始,台湾大型帮派及聚合,将营生重点由以往的职业赌场、特种行业,转向工程营造相关行业,举凡大型营造厂、建设公司、水泥预拌混凝土厂、建筑机械、材料厂、砂石场、废土弃土场等,都是黑道份子眼中的“金鸡母”。

黑道介入砂石业方式,一是对现有无照、非法砂石场经营权,凭借暴力巧取豪夺,二则是结合地方政治势力,开发新的砂石来源。

  “无照或非法砂石场业者,大都占用公有地或私人地,其经营都在无法律及游戏规则下所进行,大的黑道帮派借着其势力到处霸占或驱赶原有经营者,再接手该地区经营权,或是转让获利,由于原有业者限于本身不合法,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声张”,一名资深主任检察官如此分析。

 另一种情况则是地区角头份子,与当地的地方政治势力挂钩,藉由地方民代掩护,或任意占地盗采、以合法掩护非法,大采砂石牟利。由于利益可观,往往引起不同帮派、角头人士间,为争食大饼衍生的枪击暴力案层出不穷,甚至有些实力强大的帮派份子,透过势力整合,扩大砂石场控制范围,以联营方式来哄抬砂石价。

侦办过类似案件的检察官指出,台湾砂石业在黑道势力介入下,一些重要河川地、海埔新生地,都已沦为非法盗采砂石据点,部分砂石场在砂源开采完毕后,还摇身一变成为废土弃土场,一鱼两吃。除黑白两道挂钩外,承办公务人员藉采挖申请时向业者索贿、相关检测、监工及取缔人员泄露取缔讯息予砂石业者,也是严重不法态样。

检警根据八十年间,竹联帮信堂份子在桃园观大潭一带霸占私有地、开挖经营砂石场的案件为例分析,当时每天约有二、三百辆砂石车前来载砂,每车砂要价获利新台币六千至八千元,每天扣除工钱开销所获净利约五十六万元以上,每月获利可达二千万元,两三年下来获利上亿元并非难事。

直到被挖成一巨大坑谷、引起当地民众及治安机关重视,不法集团又紧急改为废土场,回填废土,每辆进场倾倒废土的车辆收费由五百元至五千元不等,由此可见砂石业背后所暗藏的巨大利益。

罚则太轻则是歪风无法遏止的一大原因;土石采取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采取土石者,处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比起巨额不法暴利简直不成比例。虽然第四十二条也规定,违法所得若超过法定罚锾上限,得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罚锾最高额限制,但仍卡在黑白共生结构,搜证困难,真正被司法瓦解的不法集团有限。

有检察官建议,既然现有的政策无法遏阻盗采及黑道控制等现象,不妨把现况报请台湾法务部,请台湾行政院以跨部会协商,建议台湾经济部重新检讨砂石采取政策,或是比照石油,收归国营,由政府采砂后出售,可以增加国库收入,也能杜绝现有采砂衍生的种种弊端,但短期内要杜绝此一歪风仍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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