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盟公众集会上诉遭驳回

标签:

【大纪元1月14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今日公布驳回职工盟因不满警务处处长就一次公众集会施加条件的决定所提出的上诉。

该项载列于警方的“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为:“由于有大量途人会使用该地点,为安全理由,在举行烛光晚会期间,不应使用明火,而应使用以电池操作的照明器具”。是次公众集会于2005年12月29日晚上在尖沙咀地铁站A1出口与尖沙咀九龙公园侧面入口之间的地方内举行。

上诉委员会主席施伟文先生及另外三位成员,在1月10日举行会议以聆讯该上诉。经考虑上诉人所提出的理据及政府代表的陈词和解释后,上诉委员会决定维持警方原有的决定,因此驳回上诉。

委员会发言人说:“上诉委员会的判决是基于所施加的条件是合理和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而非意图剥夺市民集会的权利和自由。”上诉委员会亦满意警方已采取恰当的行动以便职工盟举行公众集会,并确保公共安全不受威胁。

相关新闻
权证课税 拟请大法官解释
刺杀以国前总理拉宾的凶手要求人工受精被拒
杨儒门案二审改判  律师和杨儒门:刑度可接受
杨儒门2审减刑 判5年10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