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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仁暂调一审 具名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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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台北报导〕国务机要费案近期侦结,高检署将循拉法叶案模式,将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暂调台北地检署,由他在书类上具名结案,以示负责,据悉,此人事案最快下周送法务部核定。

高检署检察官陈瑞仁昨天指出,调回一审具名结案的作法,是表明自己愿对此案负责到底,侦办此案,也绝无外传曾受到上级压力。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除内乱,外患案件由二审高检署侦办,其余案件由一审地检署结案,国务机要费案虽由高检署检察官陈瑞仁调查、北检检察官周士榆协助,不过,其涉案罪名,目前是贪渎,及伪造文书等,仍属一审地检署管辖范围,依规定,未来结案时,书类将由周士榆具名,由一审台北地检署起诉。

不过,由于外界屡有疑虑,即此案由陈瑞仁侦办,但却无具名,并不妥适,也因此,陈瑞仁与高检署检察长谢文定讨论后,决定以暂调北检办案方式来具名结案。

检方高层表示,高检署成立查黑中心侦办重大黑金案件,碍于刑诉法规定,才有这种侦办重大案件的二审检察官,无法具名起诉,或不起诉,必须由他人挂名方式结案的情况,此以暂调一审方式来结案,主要为让承办检察官展现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有前例可循,作法其实并不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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