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北京酒吧起冲突 李文获赔四百二十元人民币

2006-10-13 15:3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1

【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三日电)因在北京一家酒吧看秀被打伤,知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将打人女子李娜和酒吧告到法院,要求公开书面致歉并赔偿人民币七千七百多元。昨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李娜赔偿李文医疗费四百二十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据“京华时报”报导,李文在出庭时说,今年五月十三日晚上,她在BABYFACE酒吧包了一个半开放的包厢观看表演,李娜和另外两个女孩跑到她的包厢前观看演出,挡住她的视线。李文要求服务员让三个女孩离开,不料遭到李娜殴打。

承审法官指出,包厢前的通道没有归包厢专属的标志,李娜等人在通道上停留没有过错。李文因视线被挡,要求李娜等人离去也是完全合理。在双方发生冲突后,应以谁先谩骂、动手来确定各自的责任。

据报导,由于李文和李娜的说法互相矛盾,因而法官根据公安机关卷宗进行判断。该酒吧一名王姓服务生曾在公安机关陈述,开始是李娜推了李文一下,因而法官认定双方冲突是李娜引起,她应该对此案负责。

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因酒吧并无过错,因此无须赔偿。尽管李娜认为是李文先动手打的人,因无证据证明,法官也驳回了李娜的反诉。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