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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重新检讨火车回数票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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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十六日电)民众经常发生“火车定期票券”及“火车回数票券”未用完不能退回状况,行政院消保会邀集交通机关等团体研商未用完火车票逾期不能退票规定,交通部研议后回复消保会,将检讨使用期限过后不得退票规定,将于拟定中“票价结构合理化调整案”中,重新检讨回数票券制度。

交通建设不断进步,高速铁路即将营运,但每天仍有众多消费者利用短程火车通勤,因此,消保会特别针对“火车回数票券及火车定期票券上记载“逾期不得退票”等文字邀集主管交通机关、学者专家及消费者保护团体开会研商妥适性。

消保会指出,这次会议达成结论,铁路局发行“火车定期票券”及“火车回数票券”符合商品礼券定义,亦即不得记载“不得退票”等损及消费者权益的字样,并请交通部妥为研议。

交通部在检讨后函覆行政院消保会,使用期限过后不得退票规定,将于拟定的“票价结构合理化调整案”中,重新检讨回数票券制度。

消保会肯定交通部保障通勤消费者权益的用心,并吁请其他行业的消费者主管机关,亦能利用各种场合或行政指导方式妥为宣导“商品 (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以保障消费者权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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