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高等法院判决台汉生病诉讼费用由日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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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芳明东京二十九日专电)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日前驳回日方的上诉维持东京地方法院的原判,判决台湾汉生病原告向日本要求赔偿诉讼所花费的近两百万日圆的诉讼费用由属于被告的日本政府负担。

东京高等法院于二十四日驳回日方的上诉。日方在提出的上诉主张,由于原告取消诉讼而结束案件应负担讼诉费。东京高等法院则以汉生病赔偿案的台湾原告是全面胜诉为由,判决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东京地方法院去年十月判决台湾二十五名汉生病原告胜诉,日本国会于今年二月上旬通过修改“汉生病赔偿法”,使得这项法案由适用日本国民扩大至外国受害者。厚生劳动省于二月二十日根据修法决定赔偿每名台湾受害者八百万日圆(约七万美元)。

东京地方法院在去年十月的一审判决日本应赔偿台湾原告后,日方一面提出上诉一面则于今年二月修法,决定赔偿台湾原告。台湾原告要求日方撤回上诉遭到拒绝,为了结束此案而于三月取消诉求,但于四月以“日本政府态度不诚实”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诉,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日本于殖民台湾的一九三O年在台北附近设立“乐生疗养院”前身的“乐生院”,将汉生病患强制隔离在医院内,并进行强制断种和强制堕胎等违反人权行为。疗养院的住院者曾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遂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今年二月终于赢回公道全面胜诉,获得日本政府赔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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